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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2证券简称:正虹科技公告编号:2023-028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审核问询函的相
关要求、相关法律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城陵矶保税区管委会”)、控股股东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盛投资”)、岳阳观盛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观盛农业”)
就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序号承诺函页码
1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2
2岳阳观盛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4
岳阳市屈原农垦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本公司持有的正3虹科技股份不对外转让的承诺(关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之表决权委托协议)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来
414
源的承诺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最低认购股份数量及金额的
515
承诺
6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6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725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
827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
930
承诺函234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获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岳阳观盛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就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公司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拥有上
市公司控制权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本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2526向特定对象
2013110
201417
2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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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向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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