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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涪陵
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电力”、“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涪陵电力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47517440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6762419.2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5015389.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61747029.7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6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170966”验资报告。
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兴华西路支行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已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2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1手续,余额人民币19.73万元转入基本户,本期使用人民币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8月13日,公司、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人开户行银行账户账户状态销户时间重庆涪陵电力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2021年12月22
50050131430009777777已销户
业股份有限公司司重庆涪陵兴华西路支行日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兴华西路支行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已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2021年12月22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兴华西路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故2022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32364.56万元,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690.8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金额为690.80万元(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上述置换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1BJAA170964”《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3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于2021年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2022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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