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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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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洪辰 发表于 2023-4-22 00:00:00 浏览:  87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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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3证券简称:漳州发展公告编号:2023-015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根据《解释
第16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日期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6号》明确了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
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本年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进行调整,对因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
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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