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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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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新股淘沙 发表于 2023-4-27 00:00:00 浏览:  54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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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8证券简称:熙菱信息公告编号:2023-012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
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A11325 号,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8768067.39 元,同比增长 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73398.95元,同比减少亏损28.77%。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1941520.29元,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22663205.4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14900860.93元。
受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公司主要政府行业客户的投资预算缩减,部分区域项目招投标、验收和回款发生推迟滞后,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达预期。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3年度的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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