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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利: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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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利: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小韭菜 发表于 2023-4-20 00:00:00 浏览:  37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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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审议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汪曦(主任委员,具有专业会计资格),董事陈丽娟及独立董事王本哲3名成员组成。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推选独立董事王本哲、董事徐梓曜、独立董事何永红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本哲任主任委员。
上述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会议,全体成员
均亲自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
2.2022年4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
均亲自出席,审阅了由财务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财务会计报表。
3.2022年4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会议,全体成员
均亲自出席,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公司审计部《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度报告》《关于财务审计机构从事2021年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4.2022年8月1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5.2022年10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会议,全体成员
均亲自出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2年12月1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会议,全体成员
均亲自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督导公司年度报告审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和督导:
一是确定审计计划,在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详细沟通,确定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二是审阅财务报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就重点内容和后续审计工作提出了专业建议;三是督促会计师按时出具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跟踪和掌握审计进展情况,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四是召开审计沟通会,与公司独立董事、会计师、公司经营层共同召开专题会议,对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事项以及会计师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五是审议年度审计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意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六是编制审计总结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的执业表现和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了《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的独立性和审计业务资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在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
托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内控情况。
公司2020年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
2了选聘,根据谈判结果,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聘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竞争性谈判有效期限为3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可不再进行竞争性谈判,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根据上述审议结果,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审核意见。
(三)有效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能够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风险预警及防范、提高运作效率及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防范风险,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全面完成了年度审计计划,较好地发挥了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同时,针对审计部提出的2022年度审计计划给予了指导和建议,并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以及重大决策的执行和推进情况均能够及时掌握,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制度的调整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持续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并以此开展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全面梳理和修订。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指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和自评,形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持续保持规范化。
(四)审核监督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审查,对交
易的公平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进行了重点审核,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并就关联交易事项向董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秉承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作用,依法依规
3完成了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督导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核监督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决策和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立足专业优势,进一步发挥专业作用,以
认真负责的态度,持续强化内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与监督,积极沟通协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中介机构,切实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有益贡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本哲、徐梓曜、何永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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