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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创意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里开源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开源”)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万里开源新增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资金划转将以万里开源实际的经营需求分批安排,资金的使用期限、利息、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万里开源软件有限公司;
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8022066683;
3、成立时间:2000年10月24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9号楼3层3107;
5、注册资本:4808.4799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郑红云;
7、控股股东: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实际控制人:陆文斌
9、主营业务:国产数据库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等服务。
10、万里开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被资助对象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124.6344.19%
郑红云933.8019.42%
宁波勇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4.1210.90%
林韶宾443.339.22%
上海语赞科技中心(有限合伙)384.748.00%
上海赞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92.274.00%
上海泽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05.572.20%
上海锋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00.032.08%
合计4808.48100.00%
(三)财务数据
万里开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末2023年3月末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749.717900.07
22022年末2023年3月末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负债总额19676.4821293.6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1926.77-13393.54
营业收入4663.361032.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59.73-1468.80
(四)被资助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里开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对万里开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五)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郑红云,身份证号:51021119650513****。
2、林韶宾,身份证号:35062519790905****。
3、宁波勇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25MABYJMGP8Q成立日期2022年9月2日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经营范围
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语赞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红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BU7WJG13成立日期2022年8月11日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项目策划与经营范围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赞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红云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00415R46
成立日期2016年3月8日
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经营范围务);公关活动策划;会务会展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泽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红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CH0344成立日期2018年5月29日
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经营范围务);公关活动策划;会务会展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锋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红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CJ6G4T成立日期2018年5月31日
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经营范围务);公关活动策划;会务会展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述其他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次万里开源其他股东未按照同等比例向万里开源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原因为其他股东不具备对其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经济能力。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万里开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万里开源实际经营需求分批划转资金,并按实际借款金额和时间收取利息,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亦也不存在损害
4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一会计年度对万里开源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会计年度万里开源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万里开源签订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内容。
四、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万里开源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万里开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能够对其业务、财务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已提供财务资助子公司的风险监控,及时掌握其经营管理、资产负债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向持股比例低于50%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20699.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7%,其中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提供借款12172.21万元,因实施募投项目提供借款8527.14万元,公司已与万里开源签订借款协议,万里开源将按借款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公司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金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9%;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向其他持股比例低于50%的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意见
5为满足万里开源生产经营的雷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況下为万
里开源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休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且标的实现。同时,公司对万里开源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万里开源具备履约能力。万里开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万里开源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其业务的
正常开展,降低其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用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创意信息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对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叶建中郭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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