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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电气: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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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电气: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3-4-21 00:00:00 浏览:  69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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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平高电气”)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吕文栋先生、吴翊先生、何平林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各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吕文栋,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大学政治学理论与方法专业博士。历任山西省太原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职员,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职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翊,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电
机与电器博士,历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高电压大电流测试技术及装备工程实验室副主任,“气体放电及其应用”国际会议组织的科学委员会委员,CIGRE 直流工作组成员,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平林,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在华北电力大学先后担任财务管理专业讲师、财务管理专业副教授、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多项研究课题。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平高电气的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同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相关决策提供参考。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吕文栋111103吴翊111103何平林11110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委员会工作,我们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出席实际出席应出席实际出应出席实际出应出席实际出姓名次数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吕文栋44772233吴翊44772233
何平林44772233(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届次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涉及事项
对《关于聘任刘湘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于聘任王军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五次临时会议宋松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安排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见;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次会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对公司关联存贷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对《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七次临时会议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九次临时会议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对《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十次临时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对《关于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关于中次会议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对《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十二次临时会议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年报期间工作在公司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
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督促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对财务报告等事项的审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为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深入对公司生产经
营运作情况进行了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认真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报出日,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余额。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湘意女士、王军伟先生、宋松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我们对以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遴选、聘任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业绩预告情况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7月6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履行业绩预告披露义务,未发生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规定,各中央企业应严格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原则,由企业总部依照有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及各级子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因此根据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对审计工作统一管理的要求及有关建议,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的各项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22年6月29日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3569213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1710740.94元。我们认为该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
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成4个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共对外披露65次公告,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等核心业务进行自我测试和评价。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在2022年度均勤勉尽职,按照各自的工作细则认真开展工作,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作用。
五、总体评价
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对所
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认真、勤勉、谨慎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保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吕文栋吴翊何平林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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