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8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19年
8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2号),公司获准发行7046881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7046881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审计费、债券发行登记等费用10201769.2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4486330.7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亚会 A验字(2020)0015 号)。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63953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10467.61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4484431.20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144761830.18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6979550.05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2000000.00
第1页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8016708.94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016708.9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聚飞”)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1)国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
资金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2)公司及惠州聚飞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惠州聚飞专户的资料;专
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惠州聚飞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惠州聚飞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0%的,专户
第2页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
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惠州聚飞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初始存放金额余额存款方式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2009463372000185106695730.7995153.60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15000103461196157790600.005011091.72活期
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676062888230000000.002874640.36活期
中信银行深圳后海支行8110301011900526692200000000.0035823.26活期
合计694486330.798016708.9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并部分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惠州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聚飞”)变更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实施地点相应地由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鹿颈路6号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
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4号。除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地点主要是因为深圳的技术研发资源丰富,各项配套齐全,且更有利于吸引研发人才组建项目科研团队,以顺利进入更深层次的新产品技术开发。
第3页变更前变更后项目名称实施计划投资计划投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主体(万元)(万元)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惠州市惠澳大
聚飞光电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42000.00
惠州 LED 技术研 惠州 道惠南高新科
15779.06号
发中心建设项目聚飞技产业园鹿颈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
路6号惠州聚飞13779.06新科技产业园鹿颈路6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该项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细
第4页情况如下:
第5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委托方受托方产品名称关联关系金额(元)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宝安
1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大额银行存单无100000000.002020-5-72023-5-7
支行
平安财富-28天成长2号(净值型)
2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无120238169.822021-4-14可随时取出
人民币理财产品
3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大额银行存单无30000000.002021-2-222024-2-22
4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贵竹增利单月自动续期对公款无55000000.002021-11-22可随时取出
5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深圳后海支行安盈象固收稳健季开7号无20000000.002021-7-7可按季赎回
中信证券信信向荣1号集合资产管理
6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深圳后海支行无100000000.002021-7-27可随时赎回
计划中信证券信信向荣1号集合资产管理
7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深圳后海支行无52000000.002022-6-282023-5-30
计划
合计477238169.82
注:公司购买的渤海银行大额存单在有资金需求时可提前支取,民生银行大额存单为可转让大额存单。
第6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第7页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694486330.7996979550.05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36063182.50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项目达到截至期末投资是否达项目可行性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进度(%)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目(含部资总额额(1)金额投入金额(2)用状态日的效益
(3)=(2)/(1)效益大变化分变更)期承诺投资项目
2026年4
1、惠州 LED 产品扩产项目 否 546897500.00 536695730.79 67295484.22 197645492.67 36.83 10929602.56 不适用 否
月30日
2024年10
2、惠州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57790600.00 157790600.00 29684065.83 38417689.83 24.3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31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04688100.00694486330.7996979550.05236063182.5033.99超募资金投向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无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无超募资金投向小计无合计无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无(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
“惠州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实施地点相应地由惠州市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鹿颈路6号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4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无情况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