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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关于股东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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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关于股东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shenfu 发表于 2023-4-26 00:00:00 浏览:  55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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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5证券简称:方直科技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黄元忠、陈克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黄元忠、陈克让:经查,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元忠、董事陈克让、股东黄晓峰作为一致行动人,黄元忠、陈克让未能在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每减少5%时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交易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下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黄元忠、陈克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二、其他说明
收到警示函后,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将进一步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加强相关规则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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