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79|回复: 0

金洲管道: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

[复制链接]

金洲管道: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

幕府山人 发表于 2023-4-26 00:00:00 浏览:  37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443证券简称:金洲管道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的事项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史利琴女士、杨鑫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史利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公司供应部经理职务,仍在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春申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以及在湖州金洲石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杨鑫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制造部工作。
史利琴女士、杨鑫伟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利琴女士持有公司2500股股份,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杨鑫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史利琴女士、杨鑫伟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1/3二、增补监事的事项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以临时提案形式提名钟苏先生、薛俊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钟苏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钟苏先生,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统计师职称。曾任青海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员,玉树州统计局副科长,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青海省商务厅助理调研员,青海省金融办非银市场处、证券期货处副处长,青海省金融办证券期货处调研员、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资本市场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现任昆朋资产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钟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薛俊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薛俊先生,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现任青海晨鸣实业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薛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2/3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5 14:15 , Processed in 2.462212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