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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化股份:巨化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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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化股份:巨化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易碎品 发表于 2023-4-28 00:00:00 浏览:  51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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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60股票简称:巨化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2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投资种类: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上限10亿元(含)。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上限10亿元(含)。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选择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有关协议。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
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受托方。公司为防范风险,将严格选择产品的受托方。公司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二)风控措施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
内部资金管理需求。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2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
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262669.12
负债总额684225.5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46838.60
项目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1662.17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科学、合理预计公司项目投资进度、确保主营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理财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此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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