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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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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小基友 发表于 2023-4-24 00:00:00 浏览:  4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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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3证券简称:天龙集团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95.72万元,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2392.56万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8940.0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由于截至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值,不满足上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第1项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1-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经审核,本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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