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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37证券简称:广宇发展公告编号:2023-033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有关人员敏感期买入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助理夏松乾先生因
疏忽大意导致在敏感期买入7200股公司股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助理夏松乾先生于2023年4月27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
入72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87%,成交均价均为11.450元/股,成交金额为82440.00元。经公司核实,夏松乾先生系因疏忽了关于禁止季度报告披露敏感期买卖股份的要求而买入公司股票。
公司将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2023年4月27日属于季度报告的敏感期,夏松乾先生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夏松乾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票7200股。
二、对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情况的处理
1.经核查,上述股票交易系夏松乾先生操作失误导致,虽然在公司披露季度报
告前的敏感期内发生,但公司已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2023年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27),不存在因提前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主观故意。
2.上述情况发生后,夏松乾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告知公司,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
事件再次发生,其就本次交易构成的敏感期买入公司股票行为给上市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3.夏松乾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持有的公司股票自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
4.公司将组织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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