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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保护投
资者权益,倡导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公司通过建立投资者保护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回报。
2022年,公司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深入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落地执行,加强多渠道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高公司经营质量,规范公司股东回报机制,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公司持续提高经营质量,保持业绩的持续稳定和健康成长,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坚持持续性的股东回报,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2014年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并自2014年起,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持续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重视对股东的现金分红,从2011年即做出“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的现金分红承诺。目前,公司章程及正在执行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从制度上明确了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标准明确、清晰,透明度增强,使投资者形成了稳定的回报预期。上述承诺及利润分配政策得到持续认真履行。2019-2021年,公司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1145.69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49.87%。
1公司2019-2021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现金分红金额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分红年度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含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的比率
2021年18844006.81180770287.4310.42%
2020年30168279.41296513110.6710.17%
2019年162444581.46794697288.7320.44%
二、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以投资者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与透明度,从而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过程中,及时建立、上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做好未公开重大信息形成和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2022年,公司全面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及工作流程,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为深化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在持续做好法定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公司持续加强主动性披露内容,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有助于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战略、行业、具体业务情况等内容进行详尽阐述,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经营及所处行业情况的了解;公司主动披露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加深投资者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理解和认同,合理引导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同时,公司注重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提升,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实时更新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资本市场的知识,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中心的高质量信息披露,在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质量,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信息披露,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多元化需求。
2022年度,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发布公告130个,继续推进了公
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塑造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2三、提高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保障投资者权益
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效制衡、
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健全完善、规范有序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治理机
制、激励约束机制,能够对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依法合规、对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障,能够有效促进公司维护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维护股东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为企业价值创造提供保障。
2022年,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总裁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进行了修订,新拟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完善与保障,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为董事和监事履职提供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行使权利
及履行义务,董事和监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会议听取议案汇报、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讨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支持和监督作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通过有效实施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倡导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双向沟通功能,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有效传递给投资者,同时将投资者的合理化建议转化成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层的执行。公司注重专业的人员配置及履职支持,成立了专门的投资者关系部门,采用多渠道、多角度、多层面沟通的策略,通过互动易平台、公司网站、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有
3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向资本市场充分展示公司的发
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同时让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公司发展起到切实的助推作用,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公司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参与了2022年云南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接待投资者来访、来电约200余次;通过
深交所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197条,回复率100%。此外,公司还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有效保持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五、健全投资者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决策参与权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等程序,并得到切实执行,从而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及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均全部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切实做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工作,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对中小投资者对重大事项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分类披露中小股东投票结果,以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其权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在公司运作中的参与决策作用。公司
2022年召开的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2.6767%2022年4月11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7515%2022年5月26日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8579%2022年11月15日
六、严格履行承诺,提升诚信度
公司保持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沟通,确保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各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各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能得到严格履行,杜绝和防范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承诺的情况,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获取投资者支持,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4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或以前
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具体承诺内容请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六节重要事项”。
2022年度,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大量
实践与努力,得到了资本市场的一定认可,公司及管理团队荣获了多个奖项: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评选中分别入选“2022年A股上市公司ESG优秀实践案例”、
“中国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2022年度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
“上市公司2021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案例”,荣获全景网主办的投资者关系
金奖(2021)评选之“业绩说明会创新奖”、“业绩说明会勤勉奖”、“中小投资者关系互动奖”、“最佳IR董事长”,荣获证券时报2022年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之“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5A评级”、新财富“第十八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金牌董秘”、证券时报
第十三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之“投资者关系最佳董秘奖”。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一直以来的支持,投资者保护工作是公司的长期工作。
2023年,公司将继续持续有效地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目标,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切实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增加公司透明度,通过多样化的渠道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理念深入到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更好地服务投资者,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公众形象,促进公司健康稳定运行,实现公司与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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