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2023年
5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64467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948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249599.6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据此,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应由49.59元/股调整为49.39元/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49.59元/股调整为49.39元/股。二、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48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相关激励对象在本次归属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且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颖蒋文功朱正刚年月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