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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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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赤羽 发表于 2023-5-16 00:00:00 浏览:  73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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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2证券简称:富临精工公告编号:2023-038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5日,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
告形式通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4862006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87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76921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1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92789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6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118453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5664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92789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1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
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964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5%;反对2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9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85%;反对2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964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5%;反对2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9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85%;反对2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964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5%;反对2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9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85%;反对2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964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5%;反对2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09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85%;反对2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960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7%;反对2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55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56%;反对2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947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2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2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41%;反对25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977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26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199%;反对22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432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9%;反对2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2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41%;反对25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阳宇、李鹏程、彭建生合计持有9515964股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947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2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92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41%;反对25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20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74%;反对2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55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56%;反对2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治富、聂正、聂丹合计持有
464840329股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22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06%;反对4178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67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264%;反对417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7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964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5%;反对2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9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85%;反对2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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