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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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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实施结果的公告

夕阳红 发表于 2023-5-11 00:00:00 浏览:  48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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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5证券简称:中孚实业公告编号:临2023-02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5月9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17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2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4月12日,公司向符合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17万股,授予价格为1.7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39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
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预留股票授予日:2023年4月12日
2、授予数量:317万股
3、授予人数:39人
4、授予价格:1.7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预留限制性股票占预留授予日公姓名职务数量(万股)总数的比例司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
31776.38%0.0790%
他骨干人员(共39人)
合计31776.38%0.0790%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可解除限售比例自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50%一个解除限售期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50%二个解除限售期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达到条件而不能申请
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2023】
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2号《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4月26日止,公司本次实施股权激励定向发行新股实际收到3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3170000.00元,定向发行后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合计4017408114.00元,新增注册资本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7万股已于2023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14238114股增加至
4017408114股。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仍为1077248821股,持股比例由26.84%下降至26.81%;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仍为4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9965%下降至0.9957%,经四舍五入后持股比例仍为1%。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仍为1117248821股,持股比例由
27.83%下降至27.8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限售流通股91790000317000094960000无限售流通股392244811403922448114总计401423811431700004017408114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3年4月
12日,经测算,公司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为488.18万元,2023—2025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需摊销的总费用2023年2024年2025年票数量(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317488.18244.09203.4140.68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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