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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工作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审慎履行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职能,圆满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洪跃先生、崔洪明先
生和董事孙永兴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刘洪跃先生为审计委员与法律风险管理会主任。
二、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就公司财务
报告、重大关联交易等内容进行仔细审核,认真听取各类专题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2年2月1日,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关于续聘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发表了同意的续聘意见。
2.2022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年审会计师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委员一致同意以上三项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同日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
1报表,发表了同意的审阅意见。
3.2022年4月15日,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与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公司通过视频会议就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召开了沟通座谈会。
4.2022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就提交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中《关于2022年度与京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实施审核意见。
5.2022年11月28日,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关
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发表了同意的续聘意见。
6.2022年12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与中审众环召开年审沟通会,就开展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沟通汇报。
(二)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公司2022年度报告履行了
如下职责:
1.审计前期履职情况:在公司审计机构进场审计前,审计与法律
风险管理委员会初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了沟通座谈会。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首先介绍对公司2022年1-11月财务报表预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情况,然后向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介绍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审
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对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范围、审计时间的安排、影响审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风险评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叙述。
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
计划并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该计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障
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2.审计过程中履职情况: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定期向审计与法律
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审计进展情况,期间,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
3.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
2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召开了沟通座谈会。公司审
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进
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审查了由公司提交、经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后认为:
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2年度报告。
三、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2年度,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及公司财务部门协商
确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交流。并对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及审计结果进行相关认定。我们认为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时在年审审计期间,中审众环会一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有效地履行了其工作职责。
2.协调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我们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内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所属企业内控测评底稿填制进行了抽查,并对风险评估中所涉及的高风险事项控制点进行了重点检查。
公司不断强化公司内控管理理念,强化内控评价机制,通过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审计工作体系和内控体系,增强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2022年,公司未发现重大内部缺陷,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在充分知悉内外部审计师对当期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基础上,就财务报告中的重点事项与公司有关领导进行了沟通交流,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查。
我们认为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公司各部室新(修)编标准68项,修订流程图123个,新增流程图20个,删除流程图32个,完成公司《内控管理手册》、《内部流程管控手册》、《授权管理手册》、《风险评估手册》、
《重大风险解决方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修编工作,内控体系覆盖公司当前状态下的核心业务和管理全过程。组织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内控自评和风险评估工作,如实反映内控体系运行状况,保证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审查关联交易合规性
报告期内,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公司2022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从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审批、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性出发,审查了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审查工作。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4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职责。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参与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监督,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各项制度健全、有效,符合相关上市监管要求。
五、2023年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
2023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履
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责,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各职能部室以及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均有章可循,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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