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 002179
  • 中航光电
  • 当前价格38.90↑
  • 今开38.69↓
  • 昨收38.74
  • 最高39.12↑
  • 最低38.62↓
  • 买一38.90↑
  • 卖一38.92↑
  • 成交量3.47万手
  • 成交金额134.90百万元<
查看: 612|回复: 0

汉马科技:汉马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复制链接]

汉马科技:汉马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争强好胜 发表于 2023-5-17 00:00:00 浏览:  61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汉马科技”)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充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发展”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上述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28 12:28 , Processed in 0.355096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