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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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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说明

半杯茶 发表于 2023-5-24 00:00:00 浏览:  43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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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安迪”)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董事会审慎核查,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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