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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腾信:腾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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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腾信:腾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3-5-22 00:00:00 浏览:  51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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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ST 腾信 公告编码:2023-079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
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2、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出具的北
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
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10189号),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
3、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4、公司已按照深交所要求提交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
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公司存在的退市风险!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15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
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亿利生态广场14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田炳信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名(代表1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846401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417%。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113318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368%。
综上,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9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959719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784%,其中中小投资者共计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5896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99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
2振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做出决议:
1、审议未通过《关于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9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494%;反对141614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9503%;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691%;反对1420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9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2、审议未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3%;
反对199214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69%;反对1420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9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32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8%;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00%;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66%;弃权500股(其中,
3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1932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1.1097%;反对5766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8900%;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00%;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6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5、审议未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9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431%;反对141627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9566%;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13%;反对142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65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6、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3%;
反对199214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69%;反对1420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9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7、审议未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9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9.0494%;反对141614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9503%;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69%;反对1420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9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32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8%;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00%;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6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郝东亮、牛凯雯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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