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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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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枫叶 发表于 2023-5-23 00:00:00 浏览:  49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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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5证券简称:伊之密公告编号:2023-032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2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2号8号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甄荣辉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783993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07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31214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94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277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263%。(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24630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5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71851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277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6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5.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2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6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4%;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9.00《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0.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2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6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4%;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2.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2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6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4%;反对
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3.00《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4.00《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7)》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8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王羽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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