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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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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千里挑一 发表于 2023-5-17 00:00:00 浏览:  3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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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达实大厦43楼大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
4839064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81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07798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23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6107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89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9107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
9107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9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做出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
同意483377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8%;反对5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韩雯律师及饶依依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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