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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文化: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公司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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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文化: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公司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评估报告

千里挑一 发表于 2023-5-25 00:00:00 浏览:  90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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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
所涉及的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
资产评估报告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A02-0004号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目录第1页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
所涉及的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
资产评估报告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A02-0004号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1
一、委托人、被并购方和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4
二、评估目的?1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7
四、价值类型?19
五、评估基准日?20
六、评估依据?20
七、评估方法?22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5
九、评估假设?26
十、评估结论?2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7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9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丽泽SOHO南塔17层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声明第1页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
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
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评估基准日、主要市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的组成是由管理层确定的,并且管理层承诺与该商誉初始形成及之后年度减值测试时的资产组业务内涵保持了一致。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资产清单、经营计划、盈利预测等文件,由委
托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
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并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摘要第2页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
所涉及的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A02-0004号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关会计
准则确认的方法和程序,对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凯
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是对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形成的商誉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商誉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提供参考。
评估对象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
评估范围为包括组成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各项资产,具体包括:长期资产和全部商誉。
详见委托人、被并购方提供的与商誉相关资产组评估申报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
评估方法:收益法
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25,174.57万元。
本次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是委托人和被并购方管理层根据《会计准则第8号—资
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照“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原则进行划分认定,确定评估范围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摘要第3页并进行了评估申报,并据此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中所涉及的被并购方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被并购方管理层制定的
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采纳了被并购方管理层制定的盈利预测数据。
本评估报告仅为委托人拟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确定商誉相关
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提供参考,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4页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
所涉及的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A02-0004号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关会计
准则确认的方法和程序,对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凯
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并购方和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人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被并购方为四川天
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被并购方及其他与本次经济行为相关单位。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617540496Q
法定住所: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郑雅珊
注册资本:95,666.5066万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营业期限:自1994年12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多媒体文化产品设计制作;文学剧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5页
本创作;影视策划;影视文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物业
的出租;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游戏及软
件软件的技术开发;设计、生产、加工服装(皮革服装、特种劳动保护服装)、服饰、
皮鞋、皮帽、皮包;服装、皮鞋、皮帽、皮包的批发、零售(新设店铺应另行报批)、
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产品按有关规定办理)。(以上涉
限除外,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凭有效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并购方概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上友嘉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77178759P
法定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268号1栋8层22号
法定代表人:郑合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互联网软硬件及技术开发、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相关科技
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上项目需取得专项许可的,必须在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
可开业并按许可时效从事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的不得经营);(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股权状况
(1)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成都逸海情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
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全部以现金出资,经四川勤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勤力验字
[2008]第 G-061号验资报告验证。2008年7月2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510100000063631。
(2)2008年10月24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成都逸海情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天上友嘉公司100%股权分别转让给何啸威、刘自明和张强。
(3)2012年3月11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何啸威将其持有的天上友嘉公
司13.3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翟志伟,将其持有的天上友嘉公司5.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6页
自强;同意刘自明将其持有的天上友嘉公司0.0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自强,将其持有
的天上友嘉公司3.1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巧珠。同时增加天上友嘉公司注册资本至
122.865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同威稳
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认缴13.5791万元和92862万元,本次增资经成都川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宇验字[2012]518号验资报告验证。
(4)2013年8月31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至1.000万元,由资
本公积转增。本次增资经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川华地会验字[2013]第S040号验资报告验证。
(5)2014年8月25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至122.8653万元。
(6)2015年3月5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市同威稳健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天上友嘉公司9.286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何啸威;刘自强将其持有的天上友嘉公司5.8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翟志伟。
(7)2015年6月10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张强分别受让何啸威持有的天
上友嘉5.8198万元出资额、刘自明持有的天上友嘉6.6283万元出资额、翟志伟持有的
天上友嘉0.0991万元出资额、刘巧珠持有的天上友嘉0.2175万元出资额;同意刘巧珠
将其持有的天上友嘉2.932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丁辰灵(刘巧珠为丁辰灵的母亲,此次
股权转让实质为还原股份代持)。同时增加天上友嘉注册资本至1.000万元,其中由资
本公积转增867.9076万元,由张强认缴92271万元。本次增资经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川华地会验字(2015)第S011号验证。
(8)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对价121.500万元向何啸威、张强、刘自明、
翟志伟、丁辰灵、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天上友嘉公司100%
股权,并于2016年5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2019年12月10日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四川天上友嘉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凯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并购方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7页
3.股权投资情况
至评估基准日,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拥有7家控股子公司,其中对香港 YOUKIAINTERNATIONAL LIMITED公司没有实际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拥有的7家控股子公司与母公司业务一致,主
要从事互联网游戏的研发,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成都友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8页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9页
4.主营业务情况
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游戏互联网行业,公司主要专注于互联网
webgame和社区游戏以及MMORPG的研发,公司合作伙伴主要是腾讯、网易、APPLE、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0页
华为云等国内外大型游戏平台,公司拥有众多在网络游戏和互联网行业有着丰富经验
的专业人士及游戏研发人员,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近年公司推出包括《三国志》、《净
化》、《星座女神》和《新仙剑奇侠传 3D》、《圣斗士》等多款中大型游戏产品,公司在移动网络游戏研发行业处于前列位置。
5.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合并口径)
被并购方评估基准日及前两年资产、负债表如下: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情况(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并购方近三年经营情况表(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2020年财务数据、2021年度财务数据均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号分别为致同审字(2020)第 442ZC10203 号、致同审字(2021)第 442C01826
号)、致同审字(2020)第 442C024252 号,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摘自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6.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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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期间
四川友嘉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营业周期
四川友嘉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3)记账本位币
四川友嘉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
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
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
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
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
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
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
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
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
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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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
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
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
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
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
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①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四川友嘉拥有对被投
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
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四川友嘉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四川友嘉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四川友嘉将进行重新评估。
②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四川友嘉开始将其
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
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
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
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
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四川友嘉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
按照四川友嘉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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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四川友嘉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
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
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
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
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
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
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净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4页残值率(原值的3%)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天上友嘉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7)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无形资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
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F、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
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摊销,按其受益对象分别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在每个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8)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5页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公司具体的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①游戏运营收入:主要分为与第三方联合运营和自主运营两种。在与第三方联合
运营的情况下,网络游戏运营商将其在游戏中取得的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按协议约定
的比例分成给公司,在双方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公司依据网络游戏运营商提供的结
算单确认营业收入;自主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将游戏玩家实际充值并消费的金额确认为营业收入。
②技术服务收入(技术开发收入、美术制作收入):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在
提供有关产品后,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条件确认收入。
(9)税金
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天上友嘉公司于2012年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享受西部大开发公司15%所得
税率,按照《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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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地税发[2012]47号)规定,对第一年已经审核确认享
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在以后年度实行事先备案后可按15%的税率预征企业所得税。
成都指点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27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五年期间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按25%征收。
上海逸友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27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五年期间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按25%征收。
《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五年免征优惠。免税期满后,再免
征企业五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采取以奖代免的方式,由开发区财政局将免征的所
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以奖励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补助。霍尔果斯益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6月1日起五年期间享受企业所得税全免的税收优惠政策。
YOUKIAINTERNATIONALLIMITED 按照香港地区的税收政策,适用 16.5%的利得税税率。
(三)委托人与被并购方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并购方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占其95%的股权。
(四)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本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及为委托人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委托合同中未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是对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凯撒(中国)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形成的商誉所涉及的相
关资产组进行评估,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商誉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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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7页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
涉及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
评估对象与本次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对象一致。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包括组成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各项资产,具体包括:长期资产和全部商誉。
评估范围与本次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范围一致。
(三)商誉形成情况
根据管理层的介绍及评估人员的调查,本次需进行减值测试的商誉初始形成是
2016年5月11日,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形成的并购商誉。该并购为控股型并购,委托人在合并口径报表中形成归属收购方的并购商誉1,103,146,129.24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为0.00元。
根据历史财务资料,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收购四川天上友嘉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已完成三年业绩承诺。委托人在之后年度2018年度、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报告日对该商誉均采用收益法进行了减值测试评
估,以上年度商誉没有出现减值,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合并口径报表中,归属收
购方的并购商誉账面价值余额为1,103,146,129.24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为0.00万元。
(四)资产组的辨识与界定
根据管理层的介绍和评估人员的了解,本次测试的商誉系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
限公司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且当初的并购定
价是基于市场价值基础的定价,因此,资产组应该仅包含在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相关资产中。
在评估人员与管理层、审计人员充分沟通、协商后,管理层最终确定,截止本次
评估基准日,与商誉相关资产组主要是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长期资产,资产组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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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组涵盖业务内涵的一致性确认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1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通常情况下不包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本次评估对维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要的运营资金假设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投入,该项调整对商誉减值测试没有重大影响。
本次评估,除以上变化外,上述资产组与商誉的初始确认及以后年度进行减值测试时的资产组业务内涵相同,保持了一致性。
(七)资产组主要资产状况
根据被并购方提供的采购合同、设备购置合同、车辆行驶证等产权资料显示得知本次评估对象的产权单位为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实物资产主要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
准日账面原值为17,566,070.77元,账面净值为4,931,395.22元,主要包括电子
设备及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包括电脑空调数位板等,车辆包括4辆轿车。四川天上友
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提供了与被评估资产相关的设备购置发票、付款凭证等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经现场勘察时,上述实物资产的使用、保养状况正常。
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无形资产共计5项,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7,196,807.93元,主要包括版权及著作权和软件。具体如下:
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开发支出共计6项,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
为165,100,177.30元,主要是近年在开发项目,包括精灵怪咖、绝世征途、镇魂街、N24-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19页遮天、N33-圣斗士2、N35-拳皇等。
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办公室装修费,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1,124,566.06元。
本次评估涉及的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诉讼等事项。
四、价值类型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十八条规定: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
业务,应当根据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会计核算与披露的具体要求、评估对象等相关条件明确价值类型。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可以理解为相对应的评估价值类型。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
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第六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商誉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提供参考。故本次评估选择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等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即:
可收回金额=Max(公允价值-处置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处置费用是指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指资产按其现状使用方式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
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的规定,“在用价值”是资产贡献的价值,这
个价值一般是采用其未来贡献的现金流来计量的,因此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实质就是资产的“在用价值”。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我们将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等同于其“在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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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2022年12月31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确定。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
5.《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根据2019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修改);
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施行);
9.《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1.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12.《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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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14.《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
15.《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2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16《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1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8.《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9.《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号);
10.《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6号);
12.《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
1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15.《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中国证监会2018年11月19日);
16.《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评估类第1号》
(三)权属依据
1.车辆行驶证;
2.购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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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款凭证;
4.其他依据。
(五)取价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22年12月20日5年期以上LPR数值。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3.委托人和被并购方提供的资产购销价格资料及其他资料;
4.并购方提供的历史经营状况分析资料;
5.并购方提供经管理层批准的与商誉有关资产组未来经营情况预测资料;
6.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和参数资料;
7.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内部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被并购方提供的与商誉相关资产组评估申报明细表;
3.与管理层、审计师沟通记录;
4.被并购方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5.同花顺数据库。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规定,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
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和数据来源等相关条件,参照会计准则关于评估对象和计量方法的有关规定,选择评估方法。
商誉是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无法单独测算其价值,因此对于商誉的减值测试需要
估算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来间接实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
减值》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规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方式有:
1.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确定;
2.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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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
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的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当按照上述途径仍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应当以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通常采用收益法,即按照资产组在持续使用过程
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
加以确定。对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是在特定资产组现有管理、运营模
式前提下,以资产组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做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评估人员通过调查了解,本次评估由于该项目在评估基准日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
产活跃市场,相同或类似资产组交易案例,比较对象数据的获取来源有限,资产组独
立的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无法可靠地估计,难以采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的模式计算可收回金额,而本项目评估对象的未来的现金流量可预测,相关收
益预测资料可收集,因此,本次采用收益法评估,以该资产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1.税前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的选取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通常采用收益法。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所创造的收益会受到使用方式、使用者经验、能力等方面的因
素影响。不同的使用方式,不同的使用者,可能在使用同样资产时产生不同的收益。因此,对于同样的资产,不同的使用方式或使用者会有不同的在用价值。
本次对于未来收益的预测是基于被并购方会计主体现状使用资产组的方式、力度
以及使用能力等方面的因素,即按照目前状态,在现有管理水平、运营模式下,持续使用该资产所能产生的收益。
对于资产组的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为全投资自由现金流折现法或称企业自由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24页现金流折现法。
全投资自由现金流折现法中的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整体资产或资产组现金流,对应的折现率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整体资产或资产组的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可以分为(所得)税前的现金流和(所得)税后的现金流。本次评估选用企业税前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本次选择的评估方法与前期采用的评估方法一致,价值的计量具有一致性。
企业税前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折旧及摊销一资本性支出一营运资本追加额其中:
计算公式为:
A期初营运资金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R—企业未来第i年预期税前自由现金流量
A——永续期预期税前自由现金流量
r——税前折现率
n—预测期
2.主要参数的确定
(1)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评估人员经调查分析,并与企业管理层沟通,根据被并购方经营状况,资产组资
产类型特点,不存在影响被并购方及本次评估对象持续经营的因素和资产组资产使用年限限定的情况,故收益期按永续考虑。
根据被并购方目前经营状况、业务特点、市场供需情况,并综合分析考虑资产组
所包含的主要资产的剩余可使用年限等因素,预计其在2027年进入稳定期,故预测期确定为2023年1月-2027年12月共5年。
(2)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税前自由现金流,则折现率采用(所得)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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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折现率=税后折现率//(1-所得税率)
对税后折现率r采用WACC模型公式:
r=ke×[E/(D+E)]+kq×(1-t)×[D/(D+E)]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E/(D+E):资产组所处行业的目标权益资本比率
ka:债务资本成本
D/(D+E):资产组所处行业的目标债务资本比率
t:所得税率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时,我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 模型公式:
ke=r1+βexERP+rc
其中:rr1:无风险报酬率
E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人员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4月15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与委托人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接受委托,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前期准备
1.组建评估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按照本次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以及时间上的总体要求,制定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根据委托评估目的及资产的特点,在委托人明确资产组范围的前提下,有针
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及相关资产调查表,确定所需资料清单,做好相关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填报及评估资料提供工作。
(三)现场调查
1.评估人员向委托人等相关当事人获取评估基准日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资产申报
明细及历史年度财务报表,询问相关资产组划分认定情况,进一步确定评估范围。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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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评估人员通过观察、询问、访谈、
核对、监盘、勘查、函证、复核等方式对资产组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
对资产组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3.和企业管理层进行访谈、沟通,了解商誉形成及之后年度减值测试情况,核
实评估范围,了解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范围是否有变化及变化原因,是否与商誉初始确认时的资产组保持一致等。
(四)收集资料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从各种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所需资料,包括直
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人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
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等,评估人员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核实验证、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用的
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判断和计算,形成测算结果。经对形成的测算结果综合分析后形成初步评估结论,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六)内部复核及报告出具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和我公司内部质量控制制度,项目负责人在完成评估报
告初稿一级复核后提交公司质控部复核。在公司内部复核完成后,在不影响对评估结
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
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对沟通情况进行独立分析,根据委托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恰当调整。
完成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后,由公司出具并提交委托人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次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建立在如下假设基础上:
1.有序交易假设:有序交易,是指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相关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
2.持续经营假设:假设委估资产组按基准日的现状、用途和使用方式、管理水平持续经营,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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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4.假设企业目前的经营模式未来可继续保持,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以资
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做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5.委托人、被并购方提供的与本次评估相关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的现金流为均匀流入、流出;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并购方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8.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享受相关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10.本次评估对维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运营资金假设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投入。
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要求,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
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经过评估人员测算,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形成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25,174.57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根据《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被并购方和相关当
事人应当依法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资
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评估对象的权
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二)本次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是委托人和被并购方管理层根据《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照“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
企业合并的协同效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原则进行划分认定,确定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28页
估范围并进行了评估申报,并据此进行了评估。
(三)本次评估中所涉及的被并购方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被并购方管理层制
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采纳了被并购方管理层制定的盈利预测数据。
(四)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外部宏观经
济环境不发生较大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下的价值。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未考虑委估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项;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和被并购方及相关当事人提供与评估相关资料
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
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
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
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使用范围
1.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3.本次评估是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评估结论仅在减值测试日,即评估基准日有效。
4.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
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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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使用人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字、评估机构盖章后方可使用;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3年4月15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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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
邱旭东
资产评估师:
邱旭东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张野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丽泽SOHO南塔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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