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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协议收购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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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协议收购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本尼迪克特 发表于 2023-6-6 00:00:00 浏览:  60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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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B e i j i n g Y a C h a o A s s e t s A p p r a i s a l C o . L t d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协议收购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亚超评报字(2023)第 A133 号
(共1册,第1册)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2邮编:100036
电话:(010)51716863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7
一、绪言..................................................7
二、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8
三、评估目的...............................................18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9
五、价值类型...............................................27
六、评估基准日..............................................27
七、评估依据...............................................27
八、评估方法...............................................34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44
十、评估假设...............................................46
十一、评估结论..............................................49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52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64
十四、资产评估报告日...........................................65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报告·声明资产评估报告声明本资产评估报告是本公司接受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能投新
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本公司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对本资产评估报告声明如下: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
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
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前提、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1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
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
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
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2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摘要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协议收购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能投
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协议收购事宜涉及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2月31日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目的评估目的是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协议收购事宜涉及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是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是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五、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3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六、评估结论经综合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2620.64万元(大写:壹亿贰仟陆佰贰拾万陆仟肆佰元正),评估增值11883.87万元,增值率1612.98%。
七、评估结论有效期
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即自2022年12月31日起一年内有效。
八、特别事项说明
(一)截止评估基准日,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用地
面积共504865.00㎡(757.294亩)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014年7月,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石林县政府签订《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昆明石林光伏并网电站试验示范项目(科普区)二期用地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用地补充协议》”),该《用地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在乙方完成一期土地剩余1051.838万元土地出让款的缴付后,甲方为乙方办理一期土地(757亩)土地使用权证(后续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上述费用不因任何因素发生变动”。
2023年3月6日,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办理“石林 66MWp 并网光伏电站试验示范项目(科普区)”一期用地手续的申请》;石林云电投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拟计划按《用地补充协议》约定缴纳一期土地剩余1051.838
万元土地出让款,并申请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为石新公司办理一期土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4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地使用权证。
2023年3月9日,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收到《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石林 66MWp 并网光伏电站试验示范项目(科普区)”一期用地手续申请的回函》,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回复:待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完剩余1051.838
万元土地价款后,将颁发划拨决定书,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备齐划拨决定书、缴纳土地价款单据、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无法办理的、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023年5月9日,石新公司已按《用地补充协议》约定,缴纳完一期土
地剩余1051.838万元土地出让款;当日石新公司已向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
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目前该《不动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经了解,石新公司可在2023年6月15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本次评估中,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的用地面积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的宗地面积504865.00㎡(757.294亩)、权
利性质按照划拨、用途按照公共设施用地进行测算,若后期项目用地已取得划拨决定书或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应根据证载面积及用途相应调整评估值。
(二)2022年11月,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太平石化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石化”)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TPSH(2022)ZL067 号”,该合同涉及的融资租赁本金为 45000.00 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10年,即:2022年11月25日至2032年11月25日。为确保《融资租赁合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5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同》的履行,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TPSH(2022)-ZL067-ZY01 号”及《变更协议》“TPSH
(2022)-ZL067-BG01 号”,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石
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物,为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
根据《变更协议》“TPSH(2022)-ZL067-BG01 号”,出质人(能投新能源)、承租人(石新公司)承诺:自出租人(太平石化)支付首笔租赁物购买
价款之日起4个月内,出质人(能投新能源)以其持有的承租人(石新公司)
100%股权为质押标的,办理完毕出租人为质押权人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太平石化于 2022 年 11 月底支付了相应价款,根据《变更协议》“TPSH
(2022)-ZL067-BG01 号”约定,截至评估基准日,石新公司股权未进行质押登记。石新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已结清太平石化租赁款,同时,石新公司向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进行借款,增信措施为应收账款质押、设备资产抵押、股权质押和能投新能源担保,若能投股份进行担保可以解除股权质押和设备资产抵押条款,截至评估报告日,其借款流程等尚在进行中;未发现石新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
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经济行为产生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6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协议收购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亚超评报字(2023)第 A133 号
一、绪言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协议收购事宜涉及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2月31日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所提供的评估资料及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承担责任,并保证被评估资产的安全、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审核,对法律权属关系进行了必要的关注,实施了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7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二、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
1、委托人一概况
企业名称: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能投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414512392;
股票代码:002053.SZ;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法定代表人:周满富;
注册资本:92072.9464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25日;
营业期限:2002年07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食用盐销售;非食用盐加工;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
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
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
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8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选矿;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谷物销售;豆及
薯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
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
理服务;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知识产
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燃气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水力发电;酒类经营;粮油仓储服务;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委托人二概况
企业名称: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能投新能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97203592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北路6号招商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李春明;
注册资本:185550.77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5日;
营业期限:2013年02月26日至2063年02月25日;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9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经营范围: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和开
发;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建设、经营和技术咨询;可再生能源项目配套设备、材料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营业执照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石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6681261408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北大村;
法定代表人:普典;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7日;
营业期限:2008年10月27日至2038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的投资开发。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情况
(1)公司简介
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由云南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尚德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正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中海阳(北京)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昆明绿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2)公司设立(2008年10月)
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10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云南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货币20500.004100.0041.00%
2尚德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货币12000.002400.0024.00%
3上海正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货币12000.002400.0024.00%
4中海阳(北京)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货币3000.00600.006.00%
5昆明绿电科技有限公司货币2500.00500.005.00%
合计50000.0010000.00100.00%
(3)第一次股权转让(2009年9月)根据《关于的决议》,同意股东上海正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4%股权转让给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云南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货币20500.004100.0041.00%
2尚德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货币12000.002400.0024.00%
3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12000.002400.0024.00%
4中海阳(北京)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货币3000.00600.006.00%
5昆明绿电科技有限公司货币2500.00500.005.00%
合计50000.0010000.00100.00%
(4)第二次股权转让(2010年4月)根据《关于的决议》,同意股东尚德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4%股权转让给内蒙古山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11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云南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货币20500.004100.0041.00%
2内蒙古山路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货币12000.002400.0024.00%
3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12000.002400.0024.00%
4中海阳(北京)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货币3000.00600.006.00%
5昆明绿电科技有限公司货币2500.00500.005.00%
合计50000.0010000.00100.00%
备注:“内蒙古山路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内蒙古山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
(5)第三次股权转让(2013年6月)根据《关于的决议》,同意股东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4%股权转让给宇骏(潍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云南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货币20500.004100.0041.00%
2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货币12000.002400.0024.00%
3宇骏(潍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币12000.002400.0024.00%
4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币3000.00600.006.00%
5昆明绿电科技有限公司货币2500.00500.005.00%
合计50000.0010000.00100.00%
备注:“内蒙古山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
“中海阳(北京)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6)第四次股权转让(2014年至2015年)
根据《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2014年1月9日),同意云南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按投资原值收购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4%)、宇骏(潍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
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昆明绿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根据股东会决议,云南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四家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12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协议签订后,云南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向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共计2400万元、向宇骏(潍坊)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共计2400万元、向中海阳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共计600万元、向昆明绿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共计500万元。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后因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公司存
在合同纠纷,石新公司向石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时被告知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石新公司24%的股权于2014年12月5日
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依法不能办理转让手续;故根据以上事项,股权转让后,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云南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货币38000.007600.0076.00%
2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货币12000.002400.0024.00%
合计50000.0010000.00100.00%
备注:*云南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经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企业名称变更为“云南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3月17日,石新公司向石林彝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股东方“云南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7)第五次股权变更(2023年3月)
*根据2022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2)最高法民再177号],石新公司的股东进行股权变更,于2023年1月
3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信息,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云南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货币38000.007600.0076.00%
2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货币12000.002400.0024.00%
合计50000.0010000.00100.00%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13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备注:云南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企业名称变更为“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即:“云南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前身。
*2023年3月20日,石新公司的股东进行股权变更,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货币50000.0010000.00100.00%
合计50000.0010000.00100.00%
*2023年3月20日,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2023年3月22日,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2720万元;能投新能源
向石新公司共增资5720万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货币50000.0015720.00100.00%
合计50000.0015720.00100.00%
3.企业机构设置情况
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综合办公室:负责地方关系协调、综合事务管理、电厂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项目公司会议管理、文档资料管理、行政后勤管理,党群管理,人力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14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源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融资管理、资本运作、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资产管理、管理会计、采购及款项支付管理、产权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电厂:负责电厂的生产运营、调度、生产计划、检修维护、技改等工作,积极完成安全、文明、生产各项任务,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创造价值。
1.经营状况
云南省太阳能资源仅次于西藏、内蒙、青海等省区,区域分布西多东少,全省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00小时,全省光伏电站装机达5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昆明、楚雄、大理等3个地区,较丰富的能源资源储量使云南省成为各大能源集团的必争之地,资源竞争激烈。近年来,云南省为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创新石漠化土地利用模式,发展光伏农业,并探索精准光伏扶贫试点示范。石林地区是昆明市太阳辐射资源较好的地区之一。
石新公司经营项目为石林光伏电厂,该项目为并网光伏电站试验示范项目。截至评估基准日,石新公司拥有光伏发电装机规模 66MWp,其中:一期装机规模 10 MWp,于 2010 年 7 月投产;二期装机规模 56 MWp,于 2015 年
7月投产。石林光伏电厂电力输送的主要区域为所在地石林县,盈余电力送往昆明其他地区。
2.被评估单位近年资产负债和经营业绩
(1)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15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8/12/312019/12/31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9433.5812377.2313282.4414614.2816110.02
非流动资产66264.9766482.8363617.4852358.3946031.13
资产总额75698.5578860.0676899.9266972.6862141.15
流动负债38572.696188.256698.679191.8418021.89
非流动负债26460.0161309.1258518.6255295.8143382.49
负债合计65032.7067497.3765217.2964487.6561404.38
股东权益10665.8511362.6911682.632485.03736.77
利润表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7660.958516.617713.077457.586521.43
营业成本3212.423086.093117.493808.154095.94
营业利润380.92900.50489.27-697.25-1867.67
利润总额380.32875.86488.77-641.27-1867.67
净利润363.63696.85319.94-669.01-1769.41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无保留意见无保留意见无保留意见无保留意见
XYZH/2019 XYZH/2020 众环审字(2021) 众环审字(2023) 众环审字(2023)审计报告号
KMA10309 KMA10303 1600160 号 1600075 号 1600075 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中审众环会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审计机构务所(特殊普通合务所(特殊普通合师事务所(特殊事务所(特殊普事务所(特殊普伙)昆明分所伙)昆明分所普通合伙)通合伙)通合伙)
(2)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
(3)主要税种和税率序号主要税种税率计税依据
1企业所得税15%应纳税所得额
2增值税13%按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
3城市维护建设税5%应纳流转税额
4教育费附加3%应纳流转税额
5地方教育费附加2%应纳流转税额
(4)税收优惠政策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16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符合“区域型优惠政策-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云南省区域的第
47条:‘风力、太阳能发电厂建设及运营’条例,石新公司可减按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3.资质证书
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由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颁
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内容及机组登记情况如下:
证书名称电力业务许可证
证书编号1063012-00853许可类别发电类
有效期2012/12/27-2032/12/26
名称:石林 66MWp 并网光伏电站实验示范项目
机组所在电厂住所:石林县北小村
所有人: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机组编号Ⅰ期Ⅱ期机组类型光伏光伏
机组容量 10MW 56MW机组投产日期2010年7月2015年6月30日机组设计寿命30年30年机组调度关系省调昆明市调省调昆明市调机组所属电力市场南方电力市场南方电力市场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本次评估委托人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协议收购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
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四)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为实现评估目的使用,除委托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17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人及被评估单位外,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评估目的相关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和资产评估机构对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三、评估目的因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协议收购事宜涉及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事宜,委托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协议收购事宜涉及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该经济行为是依据2023年4月30日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立项的批复》(云能投[2023]244号)实施的,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立项。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协议收购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18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评估对象是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评估范围是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23)1600075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定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16110.02
非流动资产46031.13
其中:固定资产39224.31
使用权资产3565.85
无形资产3240.98
资产总计62141.15
流动负债18021.89
非流动负债43382.49
负债总计61404.3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736.77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三)评估范围中主要资产状况及特点
?项目概况
云南省太阳能资源仅次于西藏、内蒙、青海等省区,区域分布西多东少,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19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全省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00小时,全省光伏电站装机达5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昆明、楚雄、大理等3个地区,较丰富的能源资源储量使云南省成为各大能源集团的必争之地,资源竞争激烈。近年来,云南省为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创新石漠化土地利用模式,发展光伏农业,并探索精准光伏扶贫试点示范。石林地区是昆明市太阳辐射资源较好的地区之一。
石新公司经营项目为石林光伏电厂,该项目为并网光伏电站试验示范项目。截至评估基准日,石新公司拥有光伏发电装机规模 66MWp,其中:一期装机规模 10 MWp,于 2010 年 7 月投产;二期装机规模 56 MWp,于 2015 年
7月投产。石林光伏电厂电力输送的主要区域为所在地石林县,盈余电力送往昆明其他地区。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1.应收账款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账面价值为15015.25万元,主
要为应收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费款及可再生能源补贴。
2.固定资产是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账面原值69487.03万元,账
面净值39224.31万元,包括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
?实物资产实物资产为存货及固定资产。主要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北大村片区公司内。
1.存货
存货账面价值为4.41万元,主要为生产原材料,分布于石林县公司仓库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20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内,均能正常使用。
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69487.03万元,账面净值39224.31万元,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车辆、电子办公设备。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2008.93万元,账面净值1072.92万元,共6项,主要为逆变器室、办公楼、宿舍楼、水泵房、配电室等,于2010年建成投入使用,其中逆变器室共10间,建筑面积约167.30㎡;办公楼、宿舍楼、水泵房、配电室建筑面积为3615.37㎡,建筑结构为钢混、砖混、混合结构等,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房屋权属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除逆变器室外,其余均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如下:
1、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权证信息如下所示:
序资产名用地土地共有宗地面房屋分摊土地建成建筑面积权证编号终止日期结构证载权利人
号称性质用途积(㎡)面积(㎡)年月(㎡)
云(2020)石林公共石林云电投
2069年52010
1县不动产权第办公楼出让设施856.33钢混1625.29新能源开发
月18日年5月
0001295号用地有限公司
12175.38
云(2020)石林公共石林云电投
2069年52010
2县不动产权第宿舍楼出让设施998.25混合998.25新能源开发
月18日年5月
0001297号用地有限公司
云(2020)石林公共石林云电投
2069年52010
3县不动产权第水泵房出让设施69.30混合69.03新能源开发
月18日年5月
0001296号用地有限公司
云(2020)石林公共石林云电投
35KV 2069 年 5 2010
4县不动产权第出让设施9222.5687.75混合87.75新能源开发
配电室月18日年5月
0001294号用地有限公司
云(2020)石林公共石林云电投
10KV 2069 年 5 2010
5县不动产权第出让设施835.05混合835.05新能源开发
配电室月18日年5月
0001298号用地有限公司
合计21397.942846.683615.37
2、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及其所在宗地情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逆变器室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21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申报评估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建筑面积(数量)系石林云电投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石新公司承诺拥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不存在权属纠纷及其他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限制,若发生产权纠纷石新公司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合同规定的责任。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逆变器室坐落于一期项目用地,一期项目用地面积共
504865.00㎡(757.294亩)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具体详见“(四)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中“1.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此处不再赘述。
?他项权利状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涉及融资租赁的房屋建筑物具体如下:
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租赁期间权证编号资产名称单位数量
无逆变器室㎡167.30
云(2020)石林县
不动产权第水泵房㎡69.03
0001296号
云能融资租赁(上海)2022/11/28云(2020)石林县
有限公司 -2025/11/28 不动产权第 35KV 配电室 ㎡ 87.75
0001294号
云(2020)石林县
不动产权第 10KV 配电室 ㎡ 835.05
0001298号
(2)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账面原值6605.08万元,账面净值4026.36万元,共21项,主要为道路、围墙、光伏支架基础、光伏方阵基础等辅助设施,于
2010年至2022年间建成投入使用,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砼结构等,均处于
正常使用状态,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3)机器设备机器设备账面原值60683.82万元,账面净值34088.01万元,共62项(132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22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台套),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光伏组件、发电设备、逆变器、无功补偿器等,辅助生产设备包括太阳能支架、配电柜、变压器、输电线路、监控系统、通讯设备等,分布于光伏电站厂区,购置启用时间均在2010年至2022年,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4)车辆
车辆账面原值96.74万元,账面净值17.26万元,共8项(共8辆),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营用的车辆,包括丰田越野车、长城越野车和红旗轿车等,购置启用时间均在2008年至2020年,其中的1辆宏昌电动四轮巡逻车,2辆爱尚电动两轮巡逻车及一辆三轮车经现场清查核实已无法使用,车身已出现破损等状况,其余均在正常行驶中。
(5)电子办公设备电子办公设备账面原值92.46万元,账面净值19.76万元,共122项(共
122台套),主要为日常办公生产用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空调、办公家具等,分布于各部门办公室,购置启用时间在2010年至2022年,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四)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1.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
石新公司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计3宗,原始入账价值4074.10万元,账面净值3240.98万元,面积共526262.94㎡,宗地位于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北大村片区,取得权证状况如下:
序使用权
宗地名称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坐落用途面积㎡取得日期终止日期证载权利人号类型
云(2020)石林县不石林县生态公共设石林云电投
1办公楼出让12175.382019/5/182069/5/18
动产权第0001295号工业集中区施用地新能源开发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23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序使用权
宗地名称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坐落用途面积㎡取得日期终止日期证载权利人号类型
云(2020)石林县不北大村片区有限公司
2宿舍楼
动产权第0001297号
35KV 配 云(2020)石林县不
3
电室动产权第0001294号石林县生态石林云电投
10KV 配 云(2020)石林县不 公共设
4工业集中区出让9222.562019/5/182069/5/18新能源开发
电室动产权第0001298号施用地北大村片区有限公司
云(2020)石林县不
5水泵房
动产权第0001296号石林县生态石林云电投石林一期公共设
6无工业集中区划拨504865.002009/1/12058/12/31新能源开发
项目用地施用地北大村片区有限公司
合计526262.94
截止评估基准日,石林一期项目用地面积共504865.00㎡(757.294亩)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023年3月6日,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办理“石林 66MWp 并网光伏电站试验示范项目(科普区)”一期用地手续的申请》;石新公司拟计划
按《用地补充协议》约定缴纳一期土地剩余1051.838万元土地出让款,并申请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为石新公司办理一期土地使用权证。
2023年3月9日,石新公司收到《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石林 66MWp 并网光伏电站试验示范项目(科普区)”一期用地手续申请的回函》,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回复:
待石新公司缴纳完剩余1051.838万元土地价款后,将颁发划拨决定书,石新公司备齐划拨决定书、缴纳土地价款单据、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无法办理的、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土地利用状况
云(2020)石林县不动产权第0001294号至0001298号宗地土地开发程
度为红线内外“五通一平”,指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和场地平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24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整,分别建有办公楼、宿舍楼、配电室及水泵房等。一期项目用地为“三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主要为一期 10MWP 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安装有一期光伏发电设备。
另,二期 56WMP 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共 911309.22 ㎡(1366.96 亩),通过租赁取得,安装有二期发电设备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用地已计入“使用权资产”;具体可见下表:
序号宗地名称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使用权类型面积㎡开发程度地上建筑物所在科目
云(2020)石林县不动
1办公楼
产权第0001295号办公楼、宿舍楼等
出让12175.38五通一平无形资产
云(2020)石林县不动配套设施
2宿舍楼
产权第0001297号
云(2020)石林县不动
3 35KV 配电室
产权第0001294号
35KV 配电室、
云(2020)石林县不动
4 10KV 配电室 出让 9222.56 五通一平 10KV 配电室等配 无形资产
产权第0001298号套设施
云(2020)石林县不动
5水泵房
产权第0001296号
6石林一期项目用地无划拨504865.00三通一平一期光伏发电设备无形资产
二期发电设备及配
7石林二期项目用地无租赁911309.22三通一平使用权资产
套设施
?他项权利状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待估宗地未设置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土地使用权所处区位状况
评估范围内的宗地均位于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北大村片区,宗地东临九石阿公路、南临北小村村委会、西临月湖村委会、北临九石阿公路,距离石林县客运站约26公里,距火车站约8公里,距离高铁站约40公里。具体区位状况如下: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25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2.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企业申报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如下所示:
序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专利权)人专利状态申请日
热追踪系统及加云南能投能源产业发展研究院;
12014104981001实用新型授权2014/9/25
热系统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种高效农残检
22016210365158实用新型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授权2016/9/4
测机云南能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种智能化生态
32016210365266实用新型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授权2016/9/4
预警装置云南能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种生态指标测
42016210365800实用新型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授权2016/9/4
量记录装置云南能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种智能监控植
52016210429751实用新型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授权2016/9/4
物生长环境装置云南能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本次评估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提示企业对其拥有的全部资产进行清查、申报,除上述记录的资产外,企业承诺不存在拥有的、账面未记录的其他资产。
(六)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本次评估中,引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众环审字(2023)160007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定财务数据作为评估对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26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象的账面价值。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五、价值类型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同时考虑价值类型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等确定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的内涵: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该评估基准日距经济行为实际开始运行日最近,能良好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该基准日为被评估单位会计结算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各种资产及负债的整体情况,有利于资产的清查。经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协商,共同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中采用的价格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或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依据
我们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资料主要有:
(一)经济行为依据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立项的批复》(云能投[2023]244号)。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27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2.《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2019年01月
02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3次会议表决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第2次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决定修改);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第3次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第3次修正);
10.《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令第91号,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1992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28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年07月18日);
1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2016年6月24日);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2005年8月
25日);
1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2001年
12月31日);
15.《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2011年1月8日修订);
1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2013年5月10日);
17.《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2006年12月12日);
18.《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2009年9月11日);
19.《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016年3月23日);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2次修订);
21.《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3月20日);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29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2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0年8月11日);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
2013年12月7日第3次修订);
24.《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1号公布,
1999年9月24日);
25.《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及其他配套法规;
2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27.《关于下发施行云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国资产权﹝2018﹞147号,2018年7月1日);
28.《云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云国资产权﹝2018﹞149号,2018年7月1日);
29.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2017年10月1日);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2017年10月1日);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2019年1月1日);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2019年12月4日);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30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2017年10月1日);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2019年1月1日);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2019年1月1日);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2019年1月1日);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2017年10月
1日);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2017年10月1日);
11.《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2017年10月1日);
13.《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2017年10月1日);
14.《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2017年
10月1日);
15.《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2020年11月25日);
16.《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2014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31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年7月23日)。
(四)权属依据
1.不动产权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3.大型设备的购置合同及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1.企业提供的资料
(1)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企业提供的历史年度经营资料;
(3)企业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或长期发展规划;
(4)企业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预测资料;
(5)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至报告出具日已签订未执行完毕的重要合同;
(6)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资产使用状况资料;
(7)企业提供的未来资本性支出计划。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1)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97号,2015年12月1日);
(2)《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3)《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32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2015年3月18日);
(6)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4年12月1日实施);
(7)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4年12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5号),附件
1:《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
(9)《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
3.资产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料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2) IFIND 资讯/ Wind 资讯;
(3)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记录资料;
(4)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自行搜集的与评估相关资料;
(5)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依据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33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1.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北京亚超评委字
(2023)第 A037 号”;
2.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资产评估申报表。
八、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选择的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十六条,“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依法选择评估方法。”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第二十一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熟知、理解并恰当选择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选择评估方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影响评估方法选择的因素。选择评估方法所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评估对象;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评估方法应用所依据数据的质量和数量;影响评估方法选择的其他因素。”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七条,“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八条,“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基本方法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34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资产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评
估方法的适用条件等情况,分析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依法选择评估方法。
1.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2.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
3.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35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据所获取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项目三种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1.资产基础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负债能够履行现场勘查程序,并满足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评定估算的资料要求,因此,本项目选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被评估单位成立时间较长、历史年度业绩比较稳定,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且收益期限可以合理确定,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衡量,因此,本项目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3.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与被评估单位可比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不满足数量条件,同时同行业市场交易案例较少、披露信息不足,因此,本项目不适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36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综上所述,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
(四)选用评估方法技术思路
*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用资产基础法,是指采用适当方法对资产负债的价值进行评估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具体各类资产和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
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2、其他债权性资产
主要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分析其业务内容、账龄、还款情况,并对主要债务人的资金使用、经营状况作重点调查了解,在核实的基础上,采用对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判断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参考企业会计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确定预计风险损失,同时坏账准备评估为零,确定评估值。
3、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时间短、流动性强、市场价格变化不大,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4、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被评估单位预缴企业所得税,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5、房屋建(构)筑物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结合各待估建筑类资产特点和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37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收集资料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主要建筑物根据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按建筑物工程量,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重置成本,并按建筑物经济使用年限和现场勘察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建筑物评估净值。重置成本法基本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即: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
其他建筑物是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评估要素,确定重置单价并计算评估净值。
重置成本:由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成新率:对于建筑类资产采用综合成新率确定其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6、机器设备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结合各待估设备类资产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市场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
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重置成本法基本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即: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
市场法主要针对使用时间较长的在用车辆、电子设备,采用类似市场交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38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易价格比较后确定评估价值。
7、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待估宗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为公共设施用地,评估人员查询了基准日近三年石林县的公共设施用地交易状况,无法查询到充足的类似可比交易案例,故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经核实,待估宗地位于石林县基准地价范围外,不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具体详见下图:
*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无类似土地出租情况,此市场不是活跃的租赁市场,无足够的租赁案例支撑收益还原法的相关数据,故不适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剩余法是在测算完成开发后的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
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费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待估宗地价格的方法,适用于现有不动产中地价的单独评估以及具有投资开发或在开发潜力的土地估价,故本次评估中的光伏项目用地不适用剩余法。
*本次评估可获取到最新的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故可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39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以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结合待估宗地的用途、区位、使用权类型、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经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实地勘察及分析论证,本次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
基本公式如下:
P=Ea+Ed+T+R1+R2+R3=PE+R3
式中:P—土地价格
Ea—土地取得费
Ed—土地开发费
T—税费
R1—利息
R2—利润
R3—土地增值收益
PE—土地成本价格
8、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主要为企业二期土地未到期的租赁合同使用权,经检查租赁合同、原始凭证及摊销政策的基础上,复核计算确认使用权资产评估值。
9、负债
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其
他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等。对企业的负债进行审查核实,在核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40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实的基础上,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金额作为负债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
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通过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付息负债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选用的是现金流量折现法,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并使用与之匹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计算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
E=V-D 公式一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41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V=P+C1+C2-C3 公式二
上式中: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V—企业价值
D—付息债务评估价值
P—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C1—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C2—非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C3—非经营性负债评估价值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P 按如下公式求取:
n
? -t ? R - nP = ? R * ?1 + r ? n + 1+ * ?1 + r ?t 公式三
t = 1 ?r - g ?
上式前半部分为明确预测期价值,后半部分为永续期价值(终值)公式三中:Rt—明确预测期的第 t 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t—明确预测期期数 123,……,n
r—折现率
Rn+1—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
g—永续期的增长率
n—明确预测期后末年
本次评估,为有限年期预测,故无永续期计算公式。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WACC = Re * [ E /( E + D )] + Rd * (1 - T ) * [ D /( E + D )]
其中: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42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Re—权益资本成本
R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Re = Rf +(Rm-Rf) * β + Rc
其中:Rf—无风险报酬率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m—市场平均收益率(Rm-Rf)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1、光伏电站的主要设备晶硅组件的理论最佳使用年限为25年,并且光
伏制造行业技术进步较大,设备更新换代快,当前新技术的光伏设备成本大幅下降,发电转化率也在不断提升,明显可预见企业现有设备运行25年后,技术早已淘汰,对现有设备的运维成本将远高于新建一批光伏电站的成本。
电力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国家积极推行新能源发电,光伏发电进入市场初期建设成本较高,国家给予电价补贴,目前光伏发电技术逐渐成熟,电价补贴政策已逐步取消。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故本次评估以企业现有资产及发电水平为基础进行预测,并未考虑未来新增投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即为有限年期,预测期末为现有设备最佳使用年限当年年末,即:一期预测期至2035年末,二期预测期至2040年末。
2、根据财政部《关于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中的: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43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一、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
(二)光伏发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
数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2020年竞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在所在资源区小时数基
础上增加10%。
二、项目补贴电量
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
其中,项目容量按核准(备案)时确定的容量为准。如项目实际容量小于核准(备案)容量的,以实际容量为准。”本次评估测算,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口径测算国补结束时间及相应补贴电量,即:一期国补结束时间至2029年,二期国补结束时间至
2034年末;预测期历年国补收入占总收入约50%至65%。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与委托人就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目的、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评估报
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
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重要事项进行商讨,予以明确。
(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44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后,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编制评估计划
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要求,编制评估工作计划,包括确定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拟定资产评估技术方案等,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
(四)现场调查
1.指导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清查资产、准备涉及评估对象
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2.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形,选择适当的方式,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
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对不符事宜进行逐项调查,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本次资产评估进行了全面的资产清查核实,清查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月15日。
3.对被评估单位收益状况进行调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主要通过收集分
析企业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了解。
(五)收集评估资料
收集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核查验证的方式通常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45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六)评定估算
1.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
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等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2.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测算结果;
3.对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评估报告,经公司内
部审核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
2.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
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后,向委托人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十、评估假设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所依据和使用的评估假设是评估报告撰写的基本前提,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评估假设内容,以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我们遵循以下评估假设条件,如评估报告日后评估假设发生重要变化,将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评估结果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46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
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是指被评估单位将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方式上与现时保持一致。
(二)一般假设
1.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国家及被评估单位所处
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
2.假设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可靠,不存在应提
供而未提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必要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
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等;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的不可抗拒、不可预见事件;
4.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经颁布和已经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被评估单位经
营的法律、法规外,假设收益期内与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47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经营所涉及的利率、税赋及通货膨胀等
因素的变化不对其收益期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6.假设未来收益期内被评估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在重大
方面保持一致,具有连续性和可比性;
7.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责任,在未
来收益期内被评估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基于评估基准日状况,不发生影响其经营变动的重大变更,管理团队稳定发展,管理制度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变动;
8.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发生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诉
讼、抵押、担保等事项;
9.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评估假设
1.被评估单位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
能随着市场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和创新;
2.被评估单位所申报的资产负债不存在产权纠纷及其他经济纠纷事项;
3.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4.未来的贷款利率、增值税和附加税率等不发重大变化;
5.本次评估不考虑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发生的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对
其价值的影响;
6.除评估基准日有确切证据表明期后生产能力将发生变动的固定资产投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48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资外,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进行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企业产品生产能力以评估基准日状况进行估算;
7.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与利润总额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调整事项;
8.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经营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发生,不
会出现年度某一时点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形;
9.假设二期土地能够持续出租至项目完成,不存在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等
特殊事项;
10.假设石新公司在2023年度建设完成石林云电投光伏电站提质增效技
术改造工程,并在2024年度开始正式运营;
11.假设未来日照时间、太阳辐射量、配合电网停电检修等外界因素与历
史年度相比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我们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评估报告日后评估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我们将不承担由于评估假设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一、评估结论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被评估单位进行了资产清查,对企业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会计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验证审核,期间还进行了必要的专题调查与询证。在此基础上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49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为市场价值。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纳入评估范围的总资产账面价值62141.15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61404.38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736.77万元。
总资产评估价值74025.02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61404.3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12620.64万元,评估增值11883.87万元,增值率
1612.98%。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6110.0216103.48-6.54-0.04
非流动资产46031.1357921.5411890.4125.83
其中:固定资产39224.3143476.594252.2910.84
使用权资产3565.853565.85--
无形资产3240.9810879.107638.12235.67
资产总计62141.1574025.0211883.8719.12
流动负债18021.8918021.89--
非流动负债43382.4943382.49--
负债总计61404.3861404.38--
所有者权益合计736.7712620.6411883.871612.98
评估增减值变动原因分析:
1.流动资产评估减值,主要原因为预付账款评估减值形成,易事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逆变器配件款评估为零,该款项对应的实物资产价值已在固定资产中进行了评估,为避免重复,本次预付账款中评估为零,故形成评估减值。
2.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增值:*房屋建(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
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的建造成本较建设时期有所上涨,导致评估增值。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50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房屋建(构)筑物的会计折旧年限为10~20年,本次评估测算成新率时其经济寿命按照各资产对应的建筑结构、设计年限等进行测算,经济使用年限为
10~50年,评估使用的经济寿命较会计折旧年限长,故形成评估增值。
3.固定资产—设备类评估增值:设备类资产主要的光伏设备会计折旧年
限为20年,本次评估主要光伏设备的经济寿命参考光伏组件设计使用年限25年进行测算,评估使用的经济寿命较会计折旧年限长,故形成评估增值。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一期项目用地评估增值,
一期用地于2009年取得,其账面价值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约为4.9万元/亩;土地取得日至评估基准日期间,石林县土地价格增长较大,故形成评估增值。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736.77万元,评估价值为12800.00万元,评估增值
12063.23万元,增值率1637.32%。
(三)评估结论分析
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与收益法评估价值的差异是179.36万元,差异率为
1.42%。
1.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不考虑未来经营风险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收益法是对企业未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合理预测,通过未来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加总得出评估结论。
2.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途径求取企业价值,是对企业未来的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预测,将未来净现金流量折现后求和得出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重新取得途径求取企业价值。资产基础法将企业资产负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51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债表内的各项资产负债单独评估,加总得到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不考虑未来风险、收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收益法是对该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合理预测,通过未来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加总得出评估结论。这也是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
3.由于收益法体现了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区域内的自然地
理位置、市场竞争地位及自身优势所带来超额收益的价值,而资产基础法主要基于资产重置价值角度评估,难以客观合理地反映被评估单位所拥有的市场、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特殊的管理模式等在内的企业持续经营的企业价值,故导致了收益法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4.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项目为光伏电站,即:利用太阳
光能、采用特殊材料如晶硅板、逆变器等电子元件组成的发电体系,与电网相连并向电网输送电力的光伏发电系统。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光伏电站是相对于某一个固定地点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一年春夏秋冬四季、每天日升日落,太阳的光照角度时时刻刻都在变化,这就导致了可利用的太阳热辐射不是恒定的,故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可靠性较资产基础法低。
(四)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并结合上述原因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2620.64万元(大写:壹亿贰仟陆佰贰拾万陆仟肆佰元正)。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52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并说明承担引用不当的相关责任;
本次评估中,引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众环审字(2023)160007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定财务数据作为评估对
象的账面价值,并承担引用不当的相关责任。
(二)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一期项目用地
截止评估基准日,石林一期项目用地面积共504865.00㎡(757.294亩)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014年7月,石新公司与石林县政府签订《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昆明石林光伏并网电站试验示范项目(科普区)二期用地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用地补充协议》”),该《用地补充协
议》第四条约定“在乙方完成一期土地剩余1051.838万元土地出让款的缴付后,甲方为乙方办理一期土地(757亩)土地使用权证(后续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上述费用不因任何因素发生变动”。
2023年3月6日,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办理“石林 66MWp 并网光伏电站试验示范项目(科普区)”一期用地手续的申请》;石新公司拟计划
按《用地补充协议》约定缴纳一期土地剩余1051.838万元土地出让款,并申请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为石新公司办理一期土地使用权证。
2023年3月9日,石新公司收到《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石林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53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石林 66MWp 并网光伏电站试验示范项目(科普区)”一期用地手续申请的回函》,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回复:
待石新公司缴纳完剩余1051.838万元土地价款后,将颁发划拨决定书,石新公司备齐划拨决定书、缴纳土地价款单据、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无法办理的、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023年5月9日,石新公司已按《用地补充协议》约定,缴纳完一期土
地剩余1051.838万元土地出让款;当日石新公司已向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
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目前该《不动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经了解,石新公司可在2023年6月15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本次评估中,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的用地面积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的宗地面积504865.00㎡(757.294亩)、权
利性质按照划拨、用途按照公共设施用地进行测算,若后期项目用地已取得划拨决定书或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应根据证载面积及用途相应调整评估值。
2、截止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逆变器室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申报评估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建筑面积(数量)系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石新公司承诺拥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不存在权属纠纷及其他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限制,若发生产权纠纷石新公司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合同规定的责任。
(三)法律、经济纠纷等未决事项;
未发现法律、经济纠纷等未决事项。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54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四)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截止评估基准日,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涉及的融资租赁情
况如下: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55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评估基准日
序号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租赁合同号融资租赁期间租赁年限租金(元)本金(元)利息(元)
账面价值(元)
1 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YNZL-2022-18-0002(1) 2022/11/28-2025/11/28 3 年 39614814.81 35000000.00 4614814.81 35280000.00
2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TPSH(2022)ZL067 2022/11/25-2032/11/25 10 年 573047956.00 450000000.00 123047956.00 452205000.00
合计612662770.81485000000.00127662770.81487485000.00
融资租赁涉及的抵押担保情况如下:
1、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1)保证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保证人担保方式
保证担保合同 YNZL-2022-18-0002(3)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2)融资租赁资产
该融资租赁涉及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资产如下:
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
1 FA-010101-000001 逆变器室 32 FA-010401-000024 税控装置机一套 63 FA-010405-000032 交换机
2 FA-010101-000004 升压站 33 FA-010402-000002 施乐复合机(打印机) 64 FA-010405-000042 投影仪
3 FA-010101-000005 水泵房 34 FA-010403-000002 复印机 65 FA-010405-000045 影像扫描仪
4 FA-010102-000005 大门 35 FA-010404-000001 交换机 66 FA-010405-000046 影像扫描枪
5 FA-010102-000324 电缆防火封堵 36 FA-010404-000003 反向隔离装置 67 FA-010501-000003 海尔空调 KFR-50GW/05NHA12
6 FA-010102-000325 场区围栏 37 FA-010404-000109 视频会议系统 68 FA-010501-000004 海尔空调 KFR-50GW/05NHA12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56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
7 FA-010102-000327 暖通工程 38 FA-010405-000001 海尔空调 69 FA-010501-000005 海尔空调 KFR-50LW/06ZBC13
8 FA-010201-000003 建筑光伏 39 FA-010405-000002 海尔空调 70 FA-010501-000006 海尔空调 KFR-50LW/06ZBC13
9 FA-010201-000005 太阳能电池组件 40 FA-010405-000003 海尔空调 71 FA-010501-000007 海尔空调 KFR-50LW/06ZBC13
10 FA-010202-000013 交流接触器 41 FA-010405-000004 海尔空调 72 FA-010501-000008 海尔空调 KFR-50LW/06ZBC13
11 FA-010202-000284 逆变器(科协分布式光伏) 42 FA-010405-000005 海尔空调 73 FA-010501-000009 海尔空调 KFR-50LW/06ZBC13
12 FA-010202-002518 交流接触器 43 FA-010405-000006 海尔空调 74 FA-010501-000010 海尔空调 KFR-50LW/06ZBC13
13 FA-010202-002519 交流接触器 44 FA-010405-000007 海尔空调 75 FA-010501-000011 海尔空调 KFR-72LW/06ZBC13
14 FA-010203-000001 应急抽水泵 45 FA-010405-000008 海尔空调 76 FA-010501-000012 海尔空调 KFR-72LW/06ZBC13
15 FA-010203-000002 应急抽水泵 46 FA-010405-000009 海尔空调 77 FA-010501-000013 海尔空调 KFR-35GW/06NCA13
16 FA-010203-000003 汽油发电电焊两用机 47 FA-010405-000010 海尔空调 78 FA-010501-000014 海尔空调 KFR-35GW/06NCA13
17 FA-010203-000004 通讯管理机 48 FA-010405-000011 海尔空调 79 FA-010501-000015 海尔空调 KFR-35GW/06NCA13
18 FA-010203-000005 远程控制器 49 FA-010405-000012 海尔空调 80 FA-010501-000016 海尔空调 KFR-35GW/06NCA13
19 FA-010203-000006 远程控制器 50 FA-010405-000013 海尔空调 81 FA-010501-000017 海尔空调 KFR-35GW/06NCA13
20 FA-010203-000007 注水泵 51 FA-010405-000014 海尔空调 82 FA-010501-000018 海尔空调 KFR-35GW/06NCA13
21 FA-010203-000008 拼接显示系统 52 FA-010405-000015 手持数据采集器 83 FA-010502-000001 定影组件
22 FA-010203-000009 4W E/M 语音板 53 FA-010405-000016 条码打印机 84 FA-010502-000002 拼接显示系统
23 FA-010203-000010 绿笆机 54 FA-010405-000017 冰柜 85 FA-010502-000003 微单数码相机
24 FA-01020403-000003 爱尚电动两轮巡逻车 55 FA-010405-000018 摄像机 86 FA-010502-000004 微单数码相机
25 FA-01020403-000004 爱尚电动两轮巡逻车 56 FA-010405-000019 摄像机 87 FA-010502-000005 调度台
26 FA-010205-000001 直流配电柜 57 FA-010405-000020 摄像机 88 FA-010502-000914 扫描仪
27 FA-010205-000002 航拍器 58 FA-010405-000021 录像机 89 FA-010502-000915 扫枪
28 FA-010205-000004 工业交换机 59 FA-010405-000022 录像机 90 FA-0106-000001 欧版一抄一尾大锅电磁炉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57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
29 FA-010205-000005 工业交换机 60 FA-010405-000023 录像机 91 FA-0106-000003 抽风柜
30 FA-010205-003114 电动清洁设备 61 FA-010405-000030 交换机 92 FA-0106-000005 电柜(宿舍区)
31 FA-010401-000001 计算机 62 FA-010405-000031 交换机 93 FA-0106-000680 微耕机
2、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保证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保证人担保方式
保证合同 TPSH(2022)ZL067-BZ01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2)质押情况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抵/质押人抵/质押物及份额
股权质押合同 TPSH(2022)-ZL067-ZY01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变更协议 TPSH(2022)-ZL067-BG01
基础合同项下的全部应收账款(如有),【承租人并网光伏电站实验示范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石林镇北小村,总规划装机容量为 66WM(与租赁物对应)。项目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TPSH(2022)-ZL067-ZY02 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装机规模 10WMp;二期装机规模 56WMp】的收费权或收益权及其基于收费权或收益权等权益产生的应收账款及未来全部收益(含孳息)
(3)融资租赁资产
该融资租赁涉及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资产如下:
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资产原值(元)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资产原值(元)
1 FA-010102-000001 支架基础 14673701.42 18 FA-010202-000010 低压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 291844.94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58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资产原值(元)序号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资产原值(元)
2 FA-010102-000008 消防系统 723635.68 19 FA-010202-000011 35KV 电气设备 550110.99
3 FA-010102-000009 站区给排水 1307612.49 20 FA-010202-000012 无功补偿 512545.02
4 FA-010102-000321 光伏方阵基础 23143539.02 21 FA-010202-003373 110KV 主变压器 3708534.39
5 FA-010102-000322 升压站基础 3421247.97 22 FA-010202-003374 110KV 户外配电装置 1926670.86
6 FA-010102-000326 给排水消防工程 2634646.90 23 FA-010202-003375 35KV 屋内配电装置 5306629.36
7 FA-010201-000001 光伏组件 117854465.14 24 FA-010202-003377 站用高低压设备 845982.30
8 FA-010201-000002 太阳能支架 29523315.90 25 FA-010202-003379 升压站新增视频监控系统 15358.33
9 FA-010201-006175 发电设备 347565125.79 26 FA-010202-003381 光伏电站生产监控系统 4651032.60
10 FA-010201-006179 发电共用设备 7352233.50 27 FA-010202-003384 综合自动保护系统 69151.10
11 FA-010201-006183 电缆保护管及桥架 5286008.84 28 FA-010202-003385 通信部分 1823718.94
12 FA-010202-000001 防雷接地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3504140.26 29 FA-010202-003386 整套启动调试 25474.17
13 FA-010202-000003 逆变器 30189140.48 30 FA-010202-003389 对侧新增 110KV 进线间隔 1373105.99
14 FA-010202-000004 汇流箱 2371292.88 31 FA-010202-003392 单体调试 1555998.78
15 FA-010202-000005 通信线路及设备 1337968.76 32 FA-01020402-000001 输电线路(不含通讯) 4634003.46
16 FA-010202-000006 工业控制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设备 3102029.16 33 10KV 高压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 1593483.73
17 FA-010202-000007 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331816.26 34 主变压器 1315635.01
除上述事项外,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担保情况。
2、截止评估基准日,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涉及的经营租入资产情况如下:
审定租金金额耕地占用税合同签订租赁土地面积
序号合同/文件名称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土地位置土地用途租赁年限(原始发生额)(原始发生额)日期(㎡)
(元)(元)
云南昆明石林光伏并网光伏电石林彝族石林云电投新石林县鹿阜街道办昆明石林并网光伏试验示50年,自协议
12014/3/20691458.1234477579.506523509.52
站试验示范项目(科普区)后期自治县人能源开发有限事处北小村、月湖范电站(科普区)后期签订生效之日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59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审定租金金额耕地占用税合同签订租赁土地面积
序号合同/文件名称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土地位置土地用途租赁年限(原始发生额)(原始发生额)日期(㎡)
(元)(元)
56MWP 用地租赁协议 民政府 公司 村境内 56MWP 项目用地 起算
昆明石林并网光伏试验示
昆明石林并网光伏电站试验示石林彝族石林云电投新石林县鹿阜街道办50年,自协议范电站(科普区)后期
2 范项目(科普区)后期 56MWP 自治县人 能源开发有限 事处北小村、月湖 签订生效之日 2015/9/30 201334.34
56MWP 项目用地缺口部
项目土地使用补充协议书民政府公司村境内起算分
石林彝族石林云电投新石林县鹿阜街道办昆明石林并网光伏电站试50年,自协议
3征地决算报告书(扩征)自治县人能源开发有限事处月湖村委会境验示范(科普区)后期签订生效之日2016/2/118516.76
民政府 公司 内 56MWP 项目新增用地 起算
合计911309.2234477579.506523509.52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60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五)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最高法民再
177号],石新公司的股东进行股权变更,2023年1月31日,变更后的股权结
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云南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货币38000.007600.0076.00%
2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货币12000.002400.0024.00%
合计50000.0010000.00100.00%
2、2023年3月20日,石新公司的股东进行股权变更,变更后的股权结
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货币50000.0010000.00100.00%
合计50000.0010000.00100.00%
3、2023年3月20日,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石林云电投
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2023年3月22日,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2720万元;能投新能
源向石新公司共增资5720万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货币50000.0015720.00100.00%
合计50000.0015720.00100.00%
4、2023年2月9日,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云南能投新能源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编号:null-2023-07-0010),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61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3000万元,借款期限从实际拨款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日,石林云电投
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拨付借款1500万元。
2023年2月14日,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收到拨付借款本金
1500万元。
6、2023年5月9日,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已按《用地补充协议》约定,缴纳完一期土地剩余1051.838万元土地出让款;当日,石新公司已向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目前,该《不动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经了解,石新公司可在2023年6月
15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未发现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七)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资产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未发现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资产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评估报告中不包含石新公司注册的专利使用权价值。
2、2022年11月,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62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石化”)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TPSH(2022)ZL067号”,该合同涉及的融资租赁本金为4500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10年,即:2022年11月25日至2032年11月25日。为确保《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TPSH(2022)-ZL067-ZY01 号”及《变更协议》“TPSH(2022)-ZL067-BG01 号”,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物,为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
根据《变更协议》“TPSH(2022)-ZL067-BG01 号”,出质人(能投新能源)、承租人(石新公司)承诺:自出租人(太平石化)支付首笔租赁物购买
价款之日起4个月内,出质人(能投新能源)以其持有的承租人(石新公司)
100%股权为质押标的,办理完毕出租人为质押权人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太平石化于 2022 年 11 月底支付了相应价款,根据《变更协议》“TPSH
(2022)-ZL067-BG01 号”约定,截至评估基准日,石新公司股权未进行质押登记。石新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已结清太平石化租赁款,同时,石新公司向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进行借款,增信措施为应收账款质押、设备资产抵押、股权质押和能投新能源担保,若能投股份进行担保可以解除股权质押和设备资产抵押条款,截至评估报告日,其借款流程等尚在进行中;未发现石新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
(九)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给资产评估机构的盈利预测资
料是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的基础,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做出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和判断,经过与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层多次讨论,进一步修正、完善后,采信了石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63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附件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资产评估机构对未来盈利预测数据的利用,并不是对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十)本次评估结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能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
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向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实地勘察做出的判断。
(十一)本次评估结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
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的判断。
(十二)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
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经济行为产生的影响。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使用范围:
1.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2.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3.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64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附件的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委托人与本次资产评估机构或与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即从2022年12月31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
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本评估项目的委托人涉及国有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只有履行国有
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需经资产评估师签字,资产评估机构盖章后方可正式使用。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由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四、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形成日期为2023年6月5日。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65页能投股份拟非公开协议收购能投新能源持有的石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附件(此页无正文)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方敏
法定代表人:李应峰资产评估师:施瑞
中国·北京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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