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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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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平淡 发表于 2023-5-19 00:00:00 浏览:  83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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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3证券简称:乐普医疗公告编号:2023-033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蒲忠杰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公司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4人,代
表股份数量为7665334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75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021843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2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643490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391%。
1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李娜、孙振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6235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1%;反对14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
1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6279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2%;反对14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0%;弃权14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8%。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6235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1%;反对14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
1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6279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2%;反对14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0%;弃权14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8%。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6212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1%;反对17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4%;弃权
1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605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8%;反对17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4%;弃权14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8%。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766369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6%;反对1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
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7624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7%;反对1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9%;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5、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6235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1%;反对14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
1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6279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2%;反对14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0%;弃权14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8%。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6340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8%;反对19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
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7332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2%;反对19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8%;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6339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8%;反对19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
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732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9%;反对19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1%;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表决情况:同意765961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4%;反对421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0%;弃权
1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3548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89%;反对4217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14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8%。
9、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6215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16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
1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6079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1%;反对16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1%;弃权14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8%。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非独立董事
10.1.1选举蒲忠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99390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2406%;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1082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670%;获得通过。
10.1.2选举王其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98313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00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00006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986%;获得通过。
10.1.3选举徐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97356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975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9049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261%;获得通过。
10.1.4选举蒲绯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73433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8545%;其中,
4中小股东同意75126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221%;获得通过。
10.2选举独立董事
10.2.1选举甘亮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16831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16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18524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413%;获得通过。
10.2.2选举王立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18980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96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20673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54%;获得通过。
10.2.3选举曲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18980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96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20673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54%;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1选举王兴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720034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39%;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21727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260%;获得通过。
11.2选举王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712030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8896%;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13722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666%;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娜、孙振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四、备查文件
1、《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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