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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2证券简称:中微公司公告编号:2023-047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股份
94710221股(含转融通出借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5.3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收到上海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上海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181985股,占公司总股本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上海创业投 5%以上第一 IPO前取得:93483533
9348353315.12%
资有限公司大股东股上海浦东新
IPO前取得:1226688
兴产业投资5%以下股东12266880.20%股有限公司
1注:持股数量含转融通出借数量。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9348353315.12%集团合并司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12266880.20%集团合并资有限公司
合计9471022115.32%—
注:持股数量含转融通出借数量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前期减持计划股东名称减持比例减持期间
(股)(元/股)披露日期
上海创业投29000000.47%2023/4/6~163.32-184.92不适用
资有限公司2023/6/5
上海浦东新30000000.49%2023/3/15~167.25-174.25不适用
兴产业投资2023/6/5有限公司减持数量为大宗交易减持。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股东名计划减竞价交易减持合理拟减持股拟减持持数量减持方式称持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份来源原因
(股)
上海创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6/3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经营管
业投资过:过:持,不超过:~格得理需要有限公495520.8%4955297股2023/9/30司97股
2上海浦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6/3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经营管
东新兴过:过:持,不超过:~格得理需要产业投122660.2%1226688股2023/9/30资有限88股公司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公司股东上海创投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或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如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限售期满后2年内,如本企业拟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的30%的发
行人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并符合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3(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上述减持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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