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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公告编号:2023-01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05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79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5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306379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6.685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张音心先生、闫银柱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张音心先生、闫银柱先生均不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国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章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0118524 99.8793 130561 0.0303 388900 0.0904
2、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0112024 99.8778 137061 0.0318 388900 0.0904
3、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0118524 99.8793 130561 0.0303 388900 0.0904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0118524 99.8793 130561 0.0303 388900 0.0904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0112024 99.8778 137061 0.0318 388900 0.0904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0112024 99.8778 137061 0.0318 388900 0.0904
7、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0112024 99.8778 137061 0.0318 388900 0.0904
8、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0118524 99.8793 130561 0.0303 388900 0.090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4关于公司20224415732498.83721305610.29223889000.8706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34415082498.82271370610.30673889000.870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34415082498.82271370610.30673889000.8706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4415082498.82271370610.30673889000.8706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汇报《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许芳、张雨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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