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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鼎通科技
股票代码:68866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佛山市顺德区凯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大晚居委会龙洲路南侧之二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6月9日
1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附表?12
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佛山市顺德区凯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鼎通科技股份的计划。
2、根据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莞市鼎通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8),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1,976,78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计划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88,39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以上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4,927,391股,占公
司总股本4.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若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二、权益变动方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鼎通科技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以及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0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佛山市顺德区凯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会伙
罗燕苔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百期,146月7日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佛山市顺德区凯智企业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罗燕芍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4期告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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