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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证券简称:温氏股份公告编号:2023-97
债券代码:123107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32元/股(含本数)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12元/股(含本数)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6月12日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9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3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
(2022-154)。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说明
1、调整原因: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22609000股后的65315327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306306551.4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2日。
根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2、调整结果:
因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22609000股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
2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10股=6531532757股×2元/10股=1306306551.40元;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306306551.40元/6554141757股=0.1993100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的每股现金分红=27.32元/股(含本数)-0.1993100元/股=27.12元/股(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27.12元/股(含本数)。
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80000万元、下限人民币90000
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7.1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为6637.1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下限约为3318.5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三、本次调整生效期
根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计划安排,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自2023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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