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03|回复: 0

中材科技: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复制链接]

中材科技: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chen 发表于 2023-6-10 00:00:00 浏览:  4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8号(共1册,第1册)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PAN-CHINA ASSETS APPRAISAL CO .LTD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目录
目录
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7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7
二、评估目的...............................................2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26
四、价值类型...............................................28
五、评估基准日..............................................28
六、评估依据...............................................28
七、评估方法...............................................3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43
九、评估假设...............................................46
十、评估结论...............................................4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48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52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52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5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页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
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
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
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
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
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页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8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材科技风电
叶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因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
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需对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复连众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42069.22万元,评估价值为677119.20万元,增值额为135049.98万元,增值率为24.9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42076.53万元,评估价值为238978.61万元,减值额为3097.92万元,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页
值率为1.28%;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99992.69万元,评估价值为438140.59万元,增值额为138147.90万元,增值率为46.05%。详情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343324.79344660.491335.700.39
非流动资产198744.43332458.71133714.2867.28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72676.51163953.5691277.05125.5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2328.39102274.7719946.3824.23
在建工程15329.3615614.57285.211.86
无形资产21008.3943214.0322205.64105.70
其中:土地使用权20815.2730012.609197.3344.19
其他非流动资产7401.787401.78--
资产总计542069.22677119.20135049.9824.91
流动负债235710.83235710.83--
非流动负债6365.703267.78-3097.92-48.67
负债合计242076.53238978.61-3097.92-1.2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99992.69438140.59138147.9046.05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对于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中有如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事项,提醒报告使用者特别关注以下几项:
1.中复连众共计投资11家企业,其中6家企业不纳入本次中材叶片股权收购范围,由中复连众将其持有的6家公司股权另行转让给其他公司,6家公司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单独出具评估报告,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评估报告文号
1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82.13%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2号
2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30.18%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3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4页
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上海)有限公司100.00%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4号
4中复连众(包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5号
5中复连众(哈密)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6号
6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7号
本次评估引用上述6个经集团备案后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未考虑未来实际股权交易价格与集团备案结果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
2.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中复连众本部评估范围内有38项房产尚未取得所有权证,具体清单如
下:
建筑面账面价值建成序号建筑物名称结构积年月原值净额
m2
1新机加工车间排架2006/121715.001861892.551162496.69
2传达室砖混1996/0931.5042490.0011875.78
3新食堂框架2006/091332.002596865.731633855.41
4变电所砖混2004/08240.00230000.00142599.99
5厕所砖混2007/0138.5256000.0034830.84
6汽车车库钢结构2007/06180.00130000.0082401.04
7专家公寓框架2008/124127.005284325.463522954.94
8树脂车间(大师工作室)砖混1993/06350.00223100.0068608.22
9集团仓库砖混2007/094242.00账面值含在其他房产中
10配电房砖混2008/03120.00150000.0097453.12
11锅炉房砖混2008/03468.00938363.45609643.03
12门卫室砖混2008/0348.00124400.0078169.48
13大浦食堂框架2008/072158.003163950.662140089.30
14大浦宿舍框架2008/074404.004833595.433245009.73
15大浦检测中心框架2009/082850.004043574.682875536.04
16大浦物流中心办公室钢结构2011/12200.00266192.66247973.16
17小罐生产车间排架2011/124357.004520711.813420875.29
18高压管西侧(120*14)厂房钢结构2011/121680.00776492.00573633.46
19样板房简易2011/12363.001218338.00901450.56
20大浦新模具车间排架2011/1213292.1614324158.6810683964.24
21大浦厂区南门卫框架2010/01120.00460000.00350750.00
22大浦材料仓库框架2010/01648.00851820.00649810.05
23大浦厂区消防水泵房砖混2013/02115.201198396.48920987.21
24大浦新建机加工车间排架2015/044296.003271176.962745491.62
25传达室(花果山科研楼)砖混2017/04162.361243551.111110646.58
26大浦管罐材料库砖混2018/01523.001053684.20960082.49
27海上项目叶片配电房(开闭所)砖混2020/1066.00958616.18881895.35
28海上项目叶片材料库砖混2020/10881.801865501.461724145.78
29海上项目叶片传达室砖混2020/1066.00913444.11854369.69
30管罐厂区水泵房砖混2018/12415.003344406.453147956.88
31管罐厂区门卫室(含大门)砖混2018/1279.00789658.25731883.38
32海上风电项目固废仓库钢结构2019/06448.20642201.83597715.98
3325#车间东南更衣室钢结构2019/06300.00421100.92401932.05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5页
34五分厂空调水泵房钢结构2020/03251.00138834.98132870.43
35烤漆房1-2号钢结构2019/103763.005391725.005167631.43
36烤漆房3-4号钢结构2020/054311.005210991.045038373.96
37配电房(合资公司烤漆房用)砖混2019/1052.00119935.14115187.71
38叶片工厂危废库钢结构2021/05204.00467889.91457703.56
合计58897.7473127385.1357522854.47
(2)子公司中复连众(酒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评估范围内有13项房产尚
未取得所有权证,具体清单如下:
建成建筑面账面价值序号建筑物名称结构
年月 积 m2 原值 净值 减值准备 净额
1综合办公楼框架2010/082261.003373934.782446183.842261.002443922.84
2东南门卫工程框架2010/0948.00410000.0041000.0048.0040952.00
3喷烤漆房工程钢结构2010/09700.001440076.95144007.70700.00143307.70
4烤漆房钢结构2010/09600.00480000.0048000.00600.0047400.00
5材料仓库工程简易2010/09180.00550000.0055000.00180.0054820.00
6职工公寓砖混2010/102965.686738380.715062705.762965.685059740.08
7烤漆房钢结构2010/10700.002587493.162013930.92700.00013230.92
8酒泉厂区东门卫工程框架2011/0446.80192240.00141269.6446.80141222.84
9叶片车间烤漆房工程钢结构2011/04709.501350000.00982105.45709.50981395.95
10浴室工程框架2013/07232.50558541.33433625.86232.50433393.36
11修建危险废物暂存库钢结构2014/1246.5079400.0064314.0046.5064267.50
12消防水泵房砖混2015/11161.70840000.00598747.60161.70598585.90
13机加工车间框架2016/101296.001599719.081412638.621296.00411342.62
合计9947.6820199786.0113443529.399947.6810433581.71
(3)子公司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评估范围内有1项房产尚未取得所有权证,具体清单如下:
建成账面价值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m2年月原值净额
11#膜生产、元件车间框排架2021/0214356.8037902265.2636401967.26
对上述事项,各企业已经出具声明,权属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除上述3家企业的房产存在产权瑕疵外,6家未纳入本次中材叶片股权收购范围的企业所涉及到的房屋产权瑕疵事项不在本次评估报告中披露,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
3.在评估基准日,中复连众投资的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共有4名股
东(中复连众持股82.13%、沈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7%、沈阳科金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4.68%、沈阳中科金研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12%),其中持股
4.68%和3.12%股权由中科院间接持有。两股东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对其进行了股权转让的评估,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在2023年3月,中复连众通过摘牌受让了共计7.8%的股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交易事项及股权比例的变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为委托人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而不能取代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6页委托人对股权转让交易价格的决定。
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请报告使用人在征得评估报告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7页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8号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共同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之一概况
企业名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10929279P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薛忠民
注册资本:167812.358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彤天路9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8页
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
隔音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特种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委托人之二概况
企业名称: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复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08448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标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8年6月2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B 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分支
机构经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贸易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委托人之三概况
企业名称: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叶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631043290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庄琴霞
注册资本:44101.925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6月1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北京八达岭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路888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9页
经营范围:制造风机叶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
售风机叶片、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维修保养风机叶片;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委托人之四暨被评估单位概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连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138999929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光辉
注册资本:26130.75349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7年10月08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华东路17号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叶片、压力管道、玻璃钢及其它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
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复合材料相关设备的制造;经营本企
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及市政公用工
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原材料的检验及相关产品的开发、
生产、销售、检验;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及与工程相关的商品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连云港市玻纤玻璃钢总厂。
1997年10月更名为连云港连众玻璃钢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连云港市建材
工业公司(2001年转为连云港市资产经营公司控股)持股79.71%;连云港连众玻
璃钢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以下简称“连众集团职工持股会”)持股15.51%;
连云港连众玻璃钢集团有限公司集体资产持股会(以下简称“连众集团集体资产持股会”)持股4.78%。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0页
2002年公司经过改制,提留、剥离、调整后的净资产为2282.40万元,原股
东连云港市资产经营公司和连众集团集体资产持股会分别将其持有的79.71%的股
权和4.78%股权转让给任桂芳等15人,连众集团职工持股会将其持有的0.2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吴循和乔光辉各0.10%。
2003年6月,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复材”)以货币资
金向本公司增资2375.56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657.96万元。2005年4月,中国复材收购了任桂芳及连众集团职工持股会等个人股41.00%的股权,并将其对本公司的2000.00万元债权予以转股,收购及债转股完成后,中国复材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增至94.40%,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657.96万元。
2006年12月,中国复材再次对公司增资10000.00万元,1其中:货币资金
出资2000.00万元,债转股8000.00万元,根据增资协议约定,任桂芳等7个自然人股东需在2008年11月30日前缴付出资5928790.00元,2006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字320700110229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72508390.00元,实收资本为166579600.00元,法定代表人:任桂芳,企业住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195号。
2007年8月中国复材收购于宁建2.00%和吴循0.42%的股份。
2008年11月,中复连众股东会决议分配2007年的股利,自然人股东以公司
分配的股利增加其2007年股东会决议约定的出资款,增加实收资本3178998.43元。其中自然人任桂芳以应付股利增资1589499.22元,乔光辉以应付股利增资
993437.00元,南洋以应付股利增资596062.21元。
2010 年 3 月,(香港)嘉传有限公司(DOUBLETALENTLIMITED)、(毛里求斯)GS Aeolus Holding Limited、(毛里求斯)GS Aeolus ParallelHoldingLimited、(英国)智盛科技有限公司(WISE-WINTECHNOLOGYLIMITED)等外商投资者共缴付美元90138668.00元,折合人民币615330347.03元(其中注册资本
75113752.70元,资本公积540216594.33元),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商外资苏府资字[2010]80775号批准,于2010年3月11日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年6月,自然人任桂芳以人民币缴付出资60506947.00元(其中注册资本7384266.02元,资本公积53122680.98元)。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1页
2010年9月26日,连云港中科黄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原有股东自然人任桂芳等3人根据2010年9月21日签订的《关于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书》缴付出资105260157.89元(其中注册资本9050917.75元,资本公积96209240.14元)。
2010年9月28日,任桂芳将其持有的0.91%、0.56%、0.23%的本公司股份分
别转让给乔光辉、南洋和连云港众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此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6 年 12 月 7 日,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有 DOUBLE
TALENT LIMITED(嘉传有限公司)、GS AEOLUS HOLDING LIMITED、GS
Aeolus ParallelHoldingLimited 以及连云港中科黄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连云
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合计26.52%股权。
2017 年 3 月 7 日,WISE-WIN TECHNOLOGY LIMITED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52%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16453.0062.96%
2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8371.2132.04%
3任桂芳590.712.26%
4乔光辉407.191.56%
5南洋247.380.95%
6连云港众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1.260.23%
合计26130.75100.00%
3.公司主要资产概况
公司主要资产为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具体如下:
(1)存货
存货基准日主要为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
(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共计11家,包括全资子公司9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子公司1家。各企业投资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2页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
(%)(万元)
1中复连众(酒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08-8-25100.005000.00
2中复连众(安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20-8-8100.000.00
3中复连众(玉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16-4-7100.000.00
4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2017-7-360.0015000.00
5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2011-7-26100.0015000.00
6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2005-4-2782.132370.03
7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2011-12-2930.188459.48
8华锐风电科技集团(上海)有限公司2017-1-24100.0011847.00
9中复连众(包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08-12-17100.005000.00
10中复连众(哈密)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10-11-23100.005000.00
11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08-1-25100.005000.00
合计72676.51
注:中复连众(安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和中复连众(玉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的实收资本均为零元。
各被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一)企业名称:中复连众(酒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620900675934207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晓雨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西园)
成立时间:2008年8月25日
经营期限:2008年8月25日至2028年8月24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叶片玻璃钢、玻璃纤维、树脂及其它复合材料制品的开
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复合材料相关设备的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的除外)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5000100.00%
合计5000100.00%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3页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43746.2945332.4347157.32
负债总计14279.5115857.4317779.49
净资产29466.7929475.0029377.83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46437.7830912.3938012.70
利润总额8972.698.21-4499.49
净利润7585.948.21-971.73
(二)企业名称:中复连众(安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03MA9FJ92P2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梁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平原路北段路东
成立时间:2020年8月8日
经营期限:2020年8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叶片、压力管道、玻璃钢及其他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
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复合材料相关设备的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表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元0万元100.00%
合计5000万元0万元100.00%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4页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11017.6710190.518992.02
负债总计9886.448836.817840.57
净资产1131.231353.701151.44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5174.6041996.9315779.93
利润总额1512.23109.67-210.98
净利润1131.23222.47-202.26
(三)企业名称:中复连众(玉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530424MA6K5EEF3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汪明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镇新庄工业园区
成立时间:2016年4月7日
经营期限:2016年4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机叶片、玻璃钢、玻璃纤维及其他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
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
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
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表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元0万元100.00%
合计5000万元0万元100.00%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4412.767232.6722943.52
负债总计1542.304349.8420361.86
净资产2870.462882.832581.65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5页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4925.5110576.4123203.69
利润总额2127.7514.99-361.84
净利润1872.0712.37-301.18
(四)企业名称: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MA1H941R1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颖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临洪大道6-2号
成立时间:2017年7月3日
经营期限:2017年7月3日至2037年7月2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机用叶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从事本企业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货物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60.00%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40.00%
合计25000.00100.00%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37255.0634347.7243956.41
负债总计12046.498643.0818375.64
净资产25208.5825704.6425580.78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6页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营业收入21374.4119359.5521227.87
利润总额4299.63661.8861.37
净利润4326.00585.74188.36
(五)企业名称: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20700579485819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乔光辉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金桥路97号
成立时间:2011年07月26日
经营期限:2011年07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复合反渗透膜、纳滤膜、膜分离材料产品、水处理装置、膜分离
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膜分离技术及产品开发;水处理技术开发;水处理工
程系统集成;相关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保障及设备开发;承接工程技术
咨询服务;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海水淡化厂、
水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连云港中复联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15000100.00%
合计15000100.00%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40767.6543477.5448370.59
负债总计4308.936998.5711282.05
净资产36458.7236478.9637088.5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7页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9521.975681.608937.99
利润总额413.2822.63223.25
净利润445.6220.24609.58
(六)企业名称: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6769598902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南洋
注册资本:29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五号街6号
成立时间:2005年4月27日
经营期限:2005年4月27日至2035年4月26日
经营范围:压力容器生产、销售;新产品及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法规限定经营的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
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447.5082.13%
2沈阳科金新材料有限公司139.504.68%
3沈阳中科金研科技有限公司93.003.12%
4沈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300.0010.07%
合计2980.00100.00%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7456.207923.949074.82
负债总计5534.985503.805798.98
净资产1921.212420.143275.84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8页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营业收入8557.2510446.1111938.54
利润总额590.44516.89955.38
净利润632.67498.93855.70
(七)企业名称: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20700588437288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桂芳
注册资本:88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49号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9日
经营期限:2011年12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碳纤维复合材料芯及导线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电力设施除外)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其它各类线缆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电力设施除外)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金具、配件和工具的开发、生产、检验;碳
纤维复合材料芯及导线产品原材料的销售、检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及其它
玻璃钢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68030.18%
2唐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65.525.51%
3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160018.02%
4南京宇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4.58.27%
5连云港新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11.26%
6连云港市金桥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6.76%
合计8880.00100.00%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9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31150.7647524.6183066.55
负债总计13672.0730472.9659928.28
净资产17478.6817051.6523138.27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7882.0830684.71102716.26
利润总额2415.803382.74750784
净利润2157.223000.847039.23
(八)企业名称:华锐风电科技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561911656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乔光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江山路3666号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6日
经营期限:2010年9月16日至2040年9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复合材料、水处理膜的开发、设计、
生产、销售及客户服务;风电场的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及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及工程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10000100.00%
合计10000100.00%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0页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23913.6223471.1523486.87
负债总计12868.6012062.1411748.82
净资产11409.0111045.0311738.05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292.45753.891153.47
利润总额14.16363.98438.72
净利润14.16363.98329.04
(九)企业名称:中复连众(哈密)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1564366497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卢家骐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东工业园区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3日
经营期限:2010年11月23日至2060年11月22日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风力发电机叶片、玻璃钢、玻璃纤维、树脂及其它
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复合材料相关设备的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连云港中复联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5000100.00%
合计5000100.00%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23759.0324712.6634778.85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1页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负债总计2483.173433.1913576.03
净资产21275.8621279.4721202.82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7731.143132.7915265.04
利润总额52.153.62-102.83
净利润52.773.62-76.65
(十)企业名称:中复连众(包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0683405778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汪明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建区兵工东路1号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17日
经营期限:2008年12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5000100.00%
合计5000100.00%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13411.5111135.239499.71
负债总计6547.644266.203984.42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2页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净资产6863.876869.035515.28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0095.143469.0684.78
利润总额578.0718.72-1340.19
净利润571.095.16-1353.75
(十一)企业名称: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6667196902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梁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五号街6号
成立时间:2008年1月25日
经营期限:2008年1月25日至2028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机叶片、玻璃钢、玻璃纤维、树脂及其字复合材料制品
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复合材料术关设
备的制造;经营本企业产品、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5000100.00%
合计5000100.00%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13043.1415262.4121844.33
负债总计4941.847160.2213552.60
净资产8101.308102.198291.73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3页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3792.006627.4021118.94
利润总额8.880.89190.16
净利润8.420.89189.54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基准日为中复连众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与设备,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1)房屋建筑物为叶片和管罐业务生产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等。
2)构筑物为厂区的配套设施道路、围墙等。
3)机器设备为为叶片和管罐业务生产所需的叶片模具、缠绕机等生产设备。
4)车辆为主要为轿车和工程车辆。
5)电子办公设备为各类计算机、空调、服务器等办公用设备。
(4)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技术。
4.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375785.92330441.18354924.84
非流动资产200091.68181430.46201268.8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72538.9072079.7274687.23投资性房地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7.1397.130.00
固定资产92828.3774287.3482328.39
在建工程5660.574949.1515329.36
无形资产22288.4121574.2221008.39
使用权资产375.3928.88
其中:土地使用权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4页
项目2020.12.312021.12.312022.12.31
长期待摊费用76.0050.66117.07
递延所得税资产6413.507828.047580.66
其他非流动资产188.81188.81188.81
资产总计575877.59511871.64556193.63
流动负债267790.72202645.34234909.56
非流动负债8846.8814767.276352.14
负债总计276637.61217412.61241261.70
所有者权益299239.99294459.03314931.94经营成果表
金额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一、营业收入458333.69317203.89347484.26
减:营业成本372165.20274896.48316850.20
营金及附加2365.521910.021893.20
销售费用15986.8213203.07(4117.63)
管理费用5223.045592.844644.53
研发费用14779.309930.0411481.79
财务费用2673.31(1792.76)(966.59)
资产减值损失(4415.72)(1218.26)0.00
信用减值损失(139.02)(476.48)558.72
加:投资收益5762.603005.811960.62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602.51703.491945.52
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59.465071.6569.29
其他收益179.65103.183639.49
二、营业利润46587.4719950.1023926.90
加:营业外收入559.453619.897514.79
减:营业外支出247.04275.16556.99
三、利润总额46899.8823294.8330884.70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5页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减:所得税费用3961.162052.98262.97
四、净利润42938.7221241.8530621.72
上表中列示的财务数据,其中2020年数据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21906号审计报告,2021年数据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11257号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众环审字(2023)0202699号审计报告。
主要业务:中复连众是集复合材料产品开发、设计、生产、服务于一体的国
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风力发电机叶片、纤维缠绕复合材料制品、RO 膜及涉水业务等。 三十年来,中复连众致力于能源资源领域先进复合材料的开发和利用,主产品包括风电叶片、复合材料制品、涉水业务等。风电叶片已形成9大系列140多种型号的产品,功率从0.6兆瓦到10兆瓦,现有连云港、沈阳、酒泉、包头、哈密、玉溪、安阳七个生产基地;拥有各类玻璃钢制品生产线70多条,形成年产 3 万吨玻璃钢制品和 30 万只气瓶的生产能力;高端反渗透(RO)膜项目建成投产,以膜组件为核心装备的膜法水处理工程业务稳步发展;航空复材、军工业务正在进行研发生产线建设,在高端复合材料领域实现实质性进展公司在风能、核电、酿造、水务等领域取得诸多典型业绩。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本报告的其他报告使用人分别为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其中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如下: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24531U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常张利
注册资本:400313.672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年4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制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6页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明确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人之一为委托人之三的控股股东,委托人之二为委托人之四的控股股东,委托人之三为委托人之四暨被评估单位的意向收购方。
二、评估目的
根据《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中国建材股
份董事会[2023]2号】,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需对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该经济行为已经获得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中复连众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中复连众于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总资产账面价值542069.22万元,负债账面价值242076.53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299992.69万元。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见下表:
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343324.79
非流动资产198744.43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7页项目账面价值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72676.5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2328.39
在建工程15329.36
无形资产21008.39
其中:土地使用权20815.27
其他非流动资产7401.78
资产总计542069.22
流动负债235710.83
非流动负债6365.70
负债合计242076.5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99992.69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已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基准日报表数据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号为众环审字(2023)0202699号。
(三)企业申报的实物资产情况被评估单位的实物资产为存货和固定资产。存货主要为原材料与产成品;固定资产为中复连众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与设备,包括:主厂房、叶片生产车间、加工车间和办公科研楼、专家公寓、科研办公大楼等房屋建筑物;缠绕机、叶片
模具等生产设备及变电站、中央空调系统等辅助设备。
(四)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电脑软件、专利和商标。
(五)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情况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为企业自行研发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技术共87项,包括发明专62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软件著作权共12项,商标权共54项。
(六)引用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情况
中复连众共计投资11家企业,其中6家企业不纳入本次中材叶片股权收购范围,由中复连众将其持有的6家公司股权另行转让给其他公司,6家公司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单独出具评估报告,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评估报告文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8页
1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82.13%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2号
2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30.18%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3号
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上海)有限公司100.00%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4号
4中复连众(包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5号
5中复连众(哈密)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6号
6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7号
本次评估对上述6家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引用经集团备案后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
四、价值类型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是2022年12月31日。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确定的,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和评
估取价依据为:
(一)经济行为依据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中国建材股份董
事会[2023]2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9页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7.《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
8.《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2]36号);
9.《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号);
10.《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14号令);
11.《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
12.《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
13.《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
1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
15.《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6.《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1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18.《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3号);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1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9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0页
29.《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号);
30.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4.《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号);
15.《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7.《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8.《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19.《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20.《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
21.《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22.《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1.《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
39号);
2.《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1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
4.专利证书;
5.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商标注册证;
6.主要设备购置合同、发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等资料;
7.其他权属文件。
(五)评估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收益预测表》;
2.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
3.《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年度审计报告、未来年度经营计划、盈利预测等资料;
5.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
8.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9.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及价格信息资料,以及我公
司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取价参数资料等;
10.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收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2页
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由于企业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且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了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根据企业历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合理预计企业未来的盈利水平,并且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
由于被评估单位属非上市公司,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
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企业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附近中国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较少,所以相关可靠的可比交易案例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很难取得,无法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故本次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三)具体评估方法介绍
一)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说明如下:
1.流动资产及负债的评估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3页
被评估单位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
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
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
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1)货币资金:为现金和银行存款,现场对现金进行了现场盘点,银行存
货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指企业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纳入评估范围的应收票据全部为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应收票据,评估人员核对了账面记录,查阅了应收票据登记簿,并对票据进行了盘点核对,对于部分金额较大的应收票据,还检查了相应销售合同和出库单(发货单)等原始记录。经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
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4)预付账款: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5)存货:
外购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库存时间短、流动性强、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外购存货,以核实后的基准日附近采购单价确定评估值。
产成品:产成品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和市场法两种,本次评估以市场法进行评估,市场法是以其完全成本为基础,根据其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的好坏决定是否加上适当的利润,或是要低于成本,确定评估值。对于十分畅销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
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4页
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滞销、积压、降价销售产品,根据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在产品:对完工程度较高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折算为产成品的约当量,采用产成品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完工程度较低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由于工料费用投入时间较短,价值变化不大,按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发出商品:发出商品主要为甲醇等包装完好的化工产品,商品种类较多。本次评估发出商品按照与产成品相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与产成品评估方法不同的是,发出商品不再考虑销售费用。
(6)其他流动资产:是待抵扣进项税和进项税,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通过了解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税额以及缴费的费率等核实企业的纳税申报表,通过查阅查阅的缴税凭单确认申报数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经核实,企业税款且金额与申报数相符;对于企业预提待摊的费用核查了其计提依据,对并摊销政策和摊销金额进行了核实,以核实后账面值做为评估值。
(7)负债: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负债中并非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按零值计算。其中,其他非流动负债为油服中心政府补贴,已收到补贴款且已缴纳所得税,故估值为零。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下属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11家,包括全资子公司8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子公司1家。被投资单位名称和评估方法如下表所示:
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备注号
1中复连众(酒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
2中复连众(安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纳入收购范围,均采用资产基础法
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3中复连众(玉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
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定价,再
4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60.00%按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5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
6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82.13%不纳入收购范围,由中复连众另行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5页
7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30.18%对外转让股权。本次长投评估结果
引用经集团备案后的评估结果再按
8华锐风电科技集团(上海)有限公司100.00%持股比例确定。
9中复连众(包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
10中复连众(哈密)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
11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
(2)房屋建(构)筑物
对房屋、构筑物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成本法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根据各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各安装工程费用,并计算出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
根据行业标准和地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确定前期及其他费用。根据基准日贷款利率和该类别建筑物的正常建设工期,确定资金成本,最后计算出重置全价。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被评估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房屋建(构)筑物,房屋建(构)筑物重置全价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对于建安工程增值税按9%进行扣除,对于前期费用及其他按6%进行扣除。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价值大、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勘察成新率和年限成新率综合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
其中: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6页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对主要建筑物逐项查阅各类建筑物的竣工资料,了解其历年来的维修、管理情况,并经现场勘察后,分别对建筑物的结构、装修、设备三部分进行打分,填写成新率的现场勘察表,测算勘察成新率。
(B)对于单价价值小、结构相对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年限法并根据具
体情况进行修正后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
成新率=(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100%。
2)市场法
对外购商品房,当地房地产市场发达,有可供比较案例,则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即选择符合条件的参照物,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区位因素修正、实物因素修正、权益因素修正,从而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待估房地产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况×待估房地
产区域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区位因素值×待估房地产实物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实
物因素值×待估房地产权益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权益因素值×待估房地产评估基准
日价格指数/参照物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
(3)设备类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三大类。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况,对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机器设备
本次评估,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为国产设备。
*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增值税
(A)设备购置价对于国产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参照《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7页
价的设备,采用价格指数法进行评估。
(B)运杂费
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考虑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设备重量及外形尺寸等因素,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
(C)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对小型、无需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D)基础费用
根据设备的特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费率计取。
(E)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计算基础为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及安装调试费之和。
(F)资金成本
根据建设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按建设期内均匀性投入计取。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贷款利
率×建设工期×1/2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
(A)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查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勘察成新率。
(B)理论成新率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8页
理论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和已使用的年限确定。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已使用年限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使用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于价值量低、结构轻巧、简单、使用情况正常的设备,主要根据使用时间,结合维修保养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评估值的确定
机器设备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车辆的评估
*车辆重置全价车辆重置全价由不含增值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和其它合理费用(如验车费、牌照费、手续费等)三部分构成。购置价主要参照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依据现行的车辆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察情况确定的勘察成新率综合确定。
*车辆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车辆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电子设备的评估
*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装调试,重置成本直接以市场采购价确定。
*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9页
*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电子设备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停产且无类比价格的车辆及电子设备,主要查询二手交易价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5)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通常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按照地价评估技术基本规则,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并结合该项目的具体特点(用地性质)以及评估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1)市场比较法:由于待估宗地位于东营市东营区,该区域内有类似土地的招
拍挂交易案例,可以选择市场比较法评估。
2)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并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利用有关
调整系数将委估宗地所处土地级别或地价区段的基准地价调整为委估宗地价格的方法。因可取得东营市东营区地区基准地价相关资料,因此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3)成本逼近法:是以土地取得、开发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
加上一定的利息、利润、应缴纳的税金来确定土地价格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一般适用于新开发土地或土地市场欠发育地区,待估宗地非新开发土地或土地市场欠发育地区,因此可不可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4)收益还原法:适用于有现实收益或潜在收益的土地或不动产估价,估价对
象所在区域没有类似物业出租,通过分比较不能确定客观的租金水平,因此不可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
5)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是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后,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土地价格的方法,适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土地估价。估价对象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开发完善,无再开发潜力,故不适宜选用剩余法进行评估。
市场比较法具体评估测算过程如下: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40页
V=WB×A×B×D×E×F
式中:V——待估宗地价格 WB——比较实例价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D——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E——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F——其他因素修正系数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具体评估测算过程如下:
待估宗地地价=适用的级别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容
积率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土地开发程度修正。
委估宗地地价= 适用的级别基准地价×K1×K2×K3×K4 ±K5
K1—期日修正系数
K2—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K3—容积率修正系数
K4—年期修正系数
K5—土地开发程度修正
(6)其他无形资产-软件
通过调查被评估软件的功能和使用状况,以市场价值确定评估值。
(7)其他无形资产-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
本次评估将软件著作权并入专利技术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是通过估算委估专利技术在企业未来收入的分成额并折成现值,从而确定其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确定专利技术评估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N At
P =? t
t=1 (1+ I )
上式中:
P 为本项无形资产评估值;
At 为公式实施本专项无形资产的第 t 年的分成收益;
N 为未来收益期;
t 为预测年度;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41页I 为折现率。
(8)其他无形资产-商标权
商标的预期收益是指因商标的使用而额外带来的收益,体现在能够为被评估单位带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收益,根据评估人员对企业历年盈利情况的分析判断,以及企业未来经营规划,目前商标不具备超额收益,本次对商标采用成本法评估,即按实际注册商标所需的费用确定评估值。
商标重置成本=查询费+入表申请费+商标注册费+代理费+设计费。
(10)长期待摊费用
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还享有的资产和权力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基准日后已无对应权利、价值或已经在其他资产中考虑的项目直接评估为零。对基准日后尚存对应权利或价值的待摊费用项目,按原始发生额和尚存受益期限与总摊销期限的比例确定。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由审计调整的坏账准备款,在核查账簿,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以评估基准日后的被评估单位还享有的资产和权利价值作为评估值。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是财务软件购买款。经评估人员进行了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核实该项资产的合同、凭证、付款结算等,核实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二)收益法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通过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计算模型
E =V-D 公式一

V=P +C 1+C 2+E 公式二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42页
上式中:
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V:企业整体价值;
D :付息债务评估价值;
P :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C 1: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C 2:非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E ’:(未在现金流中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P 按如下公式求取:
n
? ? ?-t RP = ? Rt * 1 + r ? + n +1 * ? ?-n1 + r? ? 公式三 t =1 r - g
上式前半部分为明确预测期价值,后半部分为永续期价值(终值)公式三中:
R t:明确预测期的第 t 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t:明确预测期期数 1 2 3 ,··· ,n;
r:折现率;
R n+1: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
g:永续期的增长率,本次评估 g = 0;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2.模型中关键参数的确定
1)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就是在支付了经营费用和所得税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支付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 T)-资本
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43页
2)收益期的确定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期限通常是指企业未来获取收益的年限。为了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和合同等,可将企业的收益期限划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
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阶段根据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计划,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2027年1月1日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被评估企业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3)折现率的确定
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4)付息债务评估价值的确定
付息债务包括企业的长短期借款,按其市场价值确定。
5)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一般指超额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进行评估。
6)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单独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或收益法进行评估。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按照与委托人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业已实施了对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按被评估单位提交的资产清单,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查验、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财务分析和预测等其他有必要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44页
1.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1)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从
事本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委托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即与委托人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2)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设
计主要资产调查表、主要业务盈利情况调查表等,对委托人参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填写资产评估清查表和各类调查表。
(3)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了解资产的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工作小组。
(4)评估资料的准备
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市场交易价格信息、主要原料市场价格信息、评估对象产权证明文件等。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月17日。
2.现场清查阶段
(1)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和负债申报明细,评估人员针对实物资产和货币性债权和债务采用不同的核查方式进行查证,以确认资产和负债的真实准确。
对货币资金,我们通过审核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方式进行调查;
对债权和债务,评估人员采取核对总账、明细账、抽查合同凭证等方式确定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
对固定资产的调查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房屋建筑物、重要设备等资产。对于有证的房屋建筑物评估人员以核实房屋所有权证确认建筑物的合法产权及建筑面积等;对于无证房屋建筑物评估人员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
关资料确认建筑物的合法产权及建筑面积等。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工程的设计、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45页
施工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款项结算资料、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从而确定资产的真实性。
(2)资产实际状态的调查
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房屋构筑物,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逐项勘查实物,核实构筑物面积,了解建筑结构、建筑质量、完工日期等情况,将所收集资料及相关工作记录作为评估计算的重要依据。
设备运行状态的调查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大型设备及办公车辆。主要了解维修保养状况,在被评估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合下现场实地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等方式进行。在调查的基础上完善重要设备调查表。中复连众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设备维护保养主要实施日常维护、
一级保养、预防性维护、预知性维护。
(3)实物资产价值构成及业务发展情况的调查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特点,调查其资产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重点核查固定资产账面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查阅了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设备采购合同等资料。
(4)企业收入、成本等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
收集相关单位以前年度损益核算资料,进行测算分析;通过访谈等方式调查各单位及业务的现实运行情况及其收入、成本、费用的构成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为编制未来现金流预测作准备。
通过收集相关信息,对中复连众各项业务的市场环境、未来所面临的竞争、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和预测。
该阶段的工作时间为2023年2月7日-3月3日。
3.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过程
评估人员在现场依据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作价原则及估值模型,明确评估参数和价格标准后,参考企业提供的历史资料和未来经营预测资料开始评定估算工作。
4.评估汇总阶段
(1)评估结果的确定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46页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情况以及所
进行的必要的市场调查和测算,确定委托评估资产的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结果。
(2)评估结果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的撰写按照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范化要求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经签字资产评估师最后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3)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
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
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
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二)收益法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47页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
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7.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假设企业预测年度现金流为期中产生。
10.假设企业在未来年度可以一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可以
以15%的税率缴纳。
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复连众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42069.22万元,评估价值为677119.20万元,增值额为135049.98万元,增值率为24.9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42076.53万元,评估价值为238978.61万元,减值额为3097.92万元,减值率为1.28%;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99992.69万元,评估价值为438140.59万元,增值额为138147.90万元,增值率为46.05%。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343324.79344660.491335.700.39
非流动资产198744.43332458.71133714.2867.28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72676.51163953.5691277.05125.5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2328.39102274.7719946.3824.23
在建工程15329.3615614.57285.211.86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48页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无形资产21008.3943214.0322205.64105.70
其中:土地使用权20815.2730012.609197.3344.19
其他非流动资产7401.787401.78--
资产总计542069.22677119.20135049.9824.91
流动负债235710.83235710.83--
非流动负债6365.703267.78-3097.92-48.67
负债合计242076.53238978.61-3097.92-1.2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99992.69438140.59138147.9046.05
注: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421166.23万元,较账面净资产299992.69万元评估增值121173.54万元,增值率为40.39%。
(三)评估结果的最终确定
收益法受企业未来盈利能力、资产质量、企业经营能力、经营风险的影响较大,由于近几年受国内整体经济下滑影响,经营情况较差,营业利润逐年下滑,同时,该行业工艺生产技术相对成熟,竞争力较差,因此未来盈利能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反映了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详细提供了其资产负债相关资料、评估师也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我们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进行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较为可靠,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中复连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38140.59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评估报告使用人对此应特别关注:
(一)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49页
的而提出的价值意见,而不对其它用途负责。
(二)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
的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未考虑委估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在资产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适当调整,而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五)引用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情况:
中复连众共计投资11家企业,其中6家企业不纳入本次中材叶片股权收购范围,由中复连众将其持有的6家公司股权另行转让给其他公司,6家公司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单独出具评估报告,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评估报告文号
1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82.13%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2号
2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30.18%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3号
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上海)有限公司100.00%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4号
4中复连众(包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5号
5中复连众(哈密)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6号
6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00%天兴评报字[2023]第0477号
本次评估引用上述6个经集团备案后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未考虑未来实际股权交易价格与集团备案结果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
(六)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本次评估利用了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审计数据作为被评估单位的账面信息。
(七)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中复连众本部评估范围内有38项房产尚未取得所有权证,具体清单如下:
建筑面账面价值建成序号建筑物名称结构积年月原值净额
m2
1新机加工车间排架2006/121715.001861892.551162496.69
2传达室砖混1996/0931.5042490.0011875.78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50页
3新食堂框架2006/091332.002596865.731633855.41
4变电所砖混2004/08240.00230000.00142599.99
5厕所砖混2007/0138.5256000.0034830.84
6汽车车库钢结构2007/06180.00130000.0082401.04
7专家公寓框架2008/124127.005284325.463522954.94
8树脂车间(大师工作室)砖混1993/06350.00223100.0068608.22
9集团仓库砖混2007/094242.00账面值含在其他房产中
10配电房砖混2008/03120.00150000.0097453.12
11锅炉房砖混2008/03468.00938363.45609643.03
12门卫室砖混2008/0348.00124400.0078169.48
13大浦食堂框架2008/072158.003163950.662140089.30
14大浦宿舍框架2008/074404.004833595.433245009.73
15大浦检测中心框架2009/082850.004043574.682875536.04
16大浦物流中心办公室钢结构2011/12200.00266192.66247973.16
17小罐生产车间排架2011/124357.004520711.813420875.29
18高压管西侧(120*14)厂房钢结构2011/121680.00776492.00573633.46
19样板房简易2011/12363.001218338.00901450.56
20大浦新模具车间排架2011/1213292.1614324158.6810683964.24
21大浦厂区南门卫框架2010/01120.00460000.00350750.00
22大浦材料仓库框架2010/01648.00851820.00649810.05
23大浦厂区消防水泵房砖混2013/02115.201198396.48920987.21
24大浦新建机加工车间排架2015/044296.003271176.962745491.62
25传达室(花果山科研楼)砖混2017/04162.361243551.111110646.58
26大浦管罐材料库砖混2018/01523.001053684.20960082.49
27海上项目叶片配电房(开闭所)砖混2020/1066.00958616.18881895.35
28海上项目叶片材料库砖混2020/10881.801865501.461724145.78
29海上项目叶片传达室砖混2020/1066.00913444.11854369.69
30管罐厂区水泵房砖混2018/12415.003344406.453147956.88
31管罐厂区门卫室(含大门)砖混2018/1279.00789658.25731883.38
32海上风电项目固废仓库钢结构2019/06448.20642201.83597715.98
3325#车间东南更衣室钢结构2019/06300.00421100.92401932.05
34五分厂空调水泵房钢结构2020/03251.00138834.98132870.43
35烤漆房1-2号钢结构2019/103763.005391725.005167631.43
36烤漆房3-4号钢结构2020/054311.005210991.045038373.96
37配电房(合资公司烤漆房用)砖混2019/1052.00119935.14115187.71
38叶片工厂危废库钢结构2021/05204.00467889.91457703.56
合计58897.7473127385.1357522854.47
2.子公司中复连众(酒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评估范围内有13项房产尚未
取得所有权证,具体清单如下:
建成建筑面账面价值序号建筑物名称结构
年月 积 m2 原值 净值 减值准备 净额
1综合办公楼框架2010/082261.003373934.782446183.842261.002443922.84
2东南门卫工程框架2010/0948.00410000.0041000.0048.0040952.00
3喷烤漆房工程钢结构2010/09700.001440076.95144007.70700.00143307.70
4烤漆房钢结构2010/09600.00480000.0048000.00600.0047400.00
5材料仓库工程简易2010/09180.00550000.0055000.00180.0054820.00
6职工公寓砖混2010/102965.686738380.715062705.762965.685059740.08
7烤漆房钢结构2010/10700.002587493.162013930.92700.00013230.92
8酒泉厂区东门卫工程框架2011/0446.80192240.00141269.6446.80141222.84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51页
9叶片车间烤漆房工程钢结构2011/04709.501350000.00982105.45709.50981395.95
10浴室工程框架2013/07232.50558541.33433625.86232.50433393.36
11修建危险废物暂存库钢结构2014/1246.5079400.0064314.0046.5064267.50
12消防水泵房砖混2015/11161.70840000.00598747.60161.70598585.90
13机加工车间框架2016/101296.001599719.081412638.621296.00411342.62
合计9947.6820199786.0113443529.399947.6810433581.71
3.子公司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评估范围内有1项房产尚未取得所有权证,具体清单如下:
建成账面价值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m2年月原值净额
11#膜生产、元件车间框排架2021/0214356.8037902265.2636401967.26
对上述事项,各企业已经出具声明,权属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除上述3家企业的房产存在产权瑕疵外,6家未纳入本次中材叶片股权收购范围的企业所涉及到的房屋产权瑕疵事项不在本次评估报告中披露,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
(八)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期后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中复连众投资的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共有4名股东(中复连众持股82.13%、沈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7%、沈阳科金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4.68%、沈阳中科金研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12%),其中持股
4.68%和3.12%股权由中科院间接持有。两股东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对其进行了股权转让的评估,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在2023年3月,中复连众通过摘牌受让了共计7.8%的股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交易事项及股权比例的变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
(九)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
的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未考虑土地、房产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在资产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适当调整,而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十一)资产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处理方式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十二)审计披露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52页无。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委托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评估报告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六)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委托除外;
(七)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有效,资产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至
2023年12月30日止。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论作为价值的
参考依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的调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3年5月28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53页(本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民
资产评估师:柳述庆
资产评估师:孙德伟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54页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二、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复印件)
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五、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六、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复印件)
十、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十一、企业产权登记证
十二、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16 08:33 , Processed in 0.252381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