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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其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施行能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相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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