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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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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明明 发表于 2023-6-15 00:00:00 浏览:  48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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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中计人民币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______________郭志明签署日期: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______________杨丹萍签署日期: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______________孙健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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