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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38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可转债代码:110085可转债简称:通22转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
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1目录
第一节本期债券情况.............................................3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3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3
三、债券评级情况.............................................10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1
第三节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1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2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13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5
一、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5
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5
第五节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17
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8
第七节本次债券付息情况..........................................19
第八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20
第九节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21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2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22
2第一节本期债券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 2021 年 4 月 9 日经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公司”或“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通威股份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8号)文核准,通威股份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0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通22转债”)。
通威股份于2022年2月24日公开发行12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78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192200.00万元,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出具川华信验(2022)第000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置换前期中介机构费用等合计287.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1912.72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6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通22转债”,债券代码“110085”。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简称:通22转债
(三)发行规模:本期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0.00亿元。
(四)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2年2月24日至
2028年2月23日。
(六)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3(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2日)起满6个
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9月2日至2028年2月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9.2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5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
6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
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9%(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
7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
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四)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20亿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发行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00手(100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公司、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
8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
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优先配售。
(2)网上发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
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十六)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通威股份的普通股
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66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665手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乐山二期高纯晶硅项目401020.00260000.00
2包头二期高纯晶硅项目413475.00300000.00
3 15GW 单晶拉棒切方项目 440535.87 29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350000.00
合计1605030.87120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
9(十八)募集资金存管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中。
(十九)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三、债券评级情况2021年6月4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评级结果,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2022年6月2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通 22 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2023年6月1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通 22 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10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中信建投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现场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11第三节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Tongwei Co. Ltd.中文简称:通威股份
普通股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普通股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普通股股票代码:600438
可转债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可转债债券简称:通22转债
可转债债券代码:110085
法定代表人:刘舒琪
董事会秘书:严轲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7305821R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6168552
传真号码:028-85199999
公司网址: www.tongwei.com.cn
电子邮箱:zqb@tongwei.com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饲料加工;水产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食品制造业;兽用药品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
12制造;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计算机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以上经营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渔业、畜牧业;畜牧服务业、渔业服务业;兽药经营;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电气安装;工程设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环境治理业;商品批发和零售;租赁业和商务服务业;进出口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公司以光伏新能源业务和农牧业务为主营业务,其中光伏新能源业务主要为高纯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致力于“渔光一体”等终端电站的投建及运维等业务。农牧业务主要为水产饲料、畜禽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涉及动保药品生产、苗种繁育、养殖和食品加工及流通等业务。
光伏业务方面,2022年公司持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占率,巩固高纯晶硅和太阳能电池领域的全球龙头地位。同时,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自身产业链的规模、成本、技术优势,2022年下半年开始在组件业务领域加大布局,持续为客户提供更先进、更优质、更低碳的光伏产品的同时,保障公司光伏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
农牧业务方面,2022年公司整合饲料及相关产业链业务,正式成立通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全员围绕“用户养殖效益最大化”,继续践行“质量方针”,深入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赢发展。2022年,公司畜禽饲料和水产饲料销量分别同比增长41.23%、18.94%,均创公司历史新高。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4.23亿元,同比增长119.69%,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7.26亿元,同比增长217.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5.47亿元,同比增长216.50%。
2022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调整后调整前增减(%)
13营业收入14242251.806482999.616349107.0511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2644.72810912.51820792.08217.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654737.37838769.29848648.86216.5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81790.96747439.34761827.39486.24
2021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79726.343718302.033750257.1063.51
总资产14524379.368789519.728824999.2165.25注: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根据15号解释相关衔接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15号解释相关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调整后调整前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5.71491.80141.8234217.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5.48891.80141.8234204.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5.89731.86331.8852216.50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3624.1424.24增加28.22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54.0324.9725.07增加29.06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14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2021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28号《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
24日公开发行了1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1200000.00万元,即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78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192200.00万元,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出具川华信验(2022)第
000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置换前期中介机
构费用等合计287.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1912.72万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募集资金发行的12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登记手续。
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64366.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49万元。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实际使用情况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1191912.72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83726.20
减:募投项目投资款238812.54
减: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341827.98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01.5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8047.49
其中: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8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7.49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竖向求和差异0.01万元系四舍五入万元所致。
截至2023年3月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8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
15资金专户;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30日使用完毕,经履行相关
结项审批程序后,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99.85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已将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16第五节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次“通22转债”未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7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8第七节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开始支付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通22转债”第一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2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20元(含税)。
19第八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2021年6月4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评级结果,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2022年6月2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通 22 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2023年6月1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通 22 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20第九节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规定:
“3.5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可能对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甲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甲方还应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二)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甲方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甲方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四)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五)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六)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七)甲方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的;
(八)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的;
(九)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甲方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的同时,应当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可转债本息安
21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甲方
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2022年度,公司因利润分配事项对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参见本节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具体情况参见
“第八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9.27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5.50元/股。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12元(含税)。公司根据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通22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38.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2年5月30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5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01946097股,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根据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通22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35.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3年5月31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22(本页无正文,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2022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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