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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29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并听取管理层汇报的基础上,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中问题1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通过查阅公司货币资金明细表,了解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资金使用情况;查阅公司《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与账面记录的所有银行账户及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查阅公司本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余额明细表,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和余额与财务账面记录核对;查阅公司银行借款协议、银行借款台账等。
我们认为:公司由于行业特征、业务经营范围、子公司主体等多等因素影响,公司的货币资金较为分散,母子公司分别依据各自业务需要制定并执行资金计划,集团总体不适用内部银行式的资金调配模式,导致公司整体保有高额长短期负债的同时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利息收入远低于利息支出主要为银行存款利率低于贷款利率所致。公司的财务独立,货币资金存放管理规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或其他协议约定等情形,也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货币资金余额真实、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页无正文,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丁洁民杨忆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永明梁芬莲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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