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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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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枫叶 发表于 2023-6-28 00:00:00 浏览:  61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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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广
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变更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事项进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24号)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6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79209811.3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3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16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基本信息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芜湖佳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佳纳”)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专项账户予以销户。同时,公司及芜湖佳纳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门恩平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5次会
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分配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及利息(万资金用途
元)
道氏技术、浦发银行琶洲
18224007880110000181930000.00
芜湖佳纳支行
道氏技术、江门农商行
28002000002008213020000.00
芜湖佳纳环市支行“年产10万吨道氏技术、顺德农商行三元前驱体
380110100137374395320000.00
芜湖佳纳恩平支行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
道氏技术、建设银行石驱体及配套3
44405016689590000088131207.60
芜湖佳纳湾支行万吨硫酸镍)”
道氏技术、交通银行佛
544626820501300060984430000.00
芜湖佳纳山禅城支行建设银行芜
道氏技术、
6湖经济技术3405016788080000173010000.00
芜湖佳纳开发区支行渤海银行广
道氏技术、
7州中山三路207599162300012210000.00
芜湖佳纳支行
道氏技术、中国银行佛
868347742566710000.00
芜湖佳纳山南庄支行
道氏技术、中国银行恩
968737743197110000.00
芜湖佳纳平支行
注:公司和芜湖佳纳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琶洲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芜湖佳纳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芜湖佳纳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芜湖佳纳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芜湖佳纳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用于公
司“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各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民生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民生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银行应当配合民生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民生证券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民生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愉婷、汤泽骏可以随时到银行
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民生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银行按月(每月3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银行应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民生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民生证券更换保
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公司、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民生证券通知专户大
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
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民生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专项账户予以销户。同时,公司及芜湖佳纳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门恩平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能够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专户日常操作的便利性,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事项。(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汤泽骏刘愉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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