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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12999.SZ 债券简称:19 河钢 0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三年六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1目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3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3
三、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4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6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6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7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8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8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8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8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
施及相应成效................................................9
十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9
2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末,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且存续的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19 河钢 01(债券代码 112999.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债券代码 112999.SZ债券简称19河钢01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名称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5(年)
发行规模(亿元)15.00
债券余额(亿元)15.00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4.08%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及调整后票面利率情况本期债券未设票面利率调整权(如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起息日2019年11月26日
每年付息1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还本付息方式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020年至2024年间每年的11月26日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担保方式无
主体/债项评级 AAA/AAA
报告期跟踪主体/债项评级 AAA/AAA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
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4次,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3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告网站
因合同纠纷,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向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提起了诉讼,2021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受托管理人通过查询公开信就此事项,受发行人重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裁定,驳回了息、月度重大事项排查等方托管理人已及诉讼事项进 原告亚联公司的起诉,后亚联公司不 式获知发行人发生了该等重 时披露了临时 http://www.szse.cn/展情况服原裁定提起了上诉。截至公告日,大事项,及时开展了进一步受托管理事务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核查,确认该重大事项属实报告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上述案件尚待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尚未有生效判决。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0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受托管理人通过查询公开信就此事项,受份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19年05息、月度重大事项排查等方托管理人已及发行人减少
月 06 日至 06 月 26 日期间通过回购 式获知发行人发生了该等重 时披露了临时 http://www.szse.cn/注册资本
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大事项,及时开展了进一步受托管理事务价方式回购的281486760股股份全核查,确认该重大事项属实报告部注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8148676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发行人本次回发行人减少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2月06受托管理人通过查询公开信就此事项,受注册资本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息、月度重大事项排查等方托管理人已及(回购股份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回购 式获知发行人发生了该等重 时披露了临时 http://www.szse.cn/注销事宜办股份注销完毕后,发行人股份总数、大事项,及时开展了进一步受托管理事务理完成)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发行人总股核查,确认该重大事项属实报告本由10618607852股减少至
10337121092股。
公司完成了本次减少注册资本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229受托管理人通过查询公开信就此事项,受日取得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换发息、月度重大事项排查等方托管理人已及减资完成工
的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式获知发行人发生了该等重 时披露了临时 http://www.szse.cn/商登记变更
10618607852元变更为大事项,及时开展了进一步受托管理事务
10337121092元,其他登记信息不核查,确认该重大事项属实报告变。
三、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钢材、钢坯、钒钛产
4品(三氧化二钒、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耐火材料、炉料、铁精粉、钒渣、钛渣、焦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
设备及其零部件、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制品、润
滑油销售;冶金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房屋、设备租赁;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前置审批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钢铁冶炼;钢材、钢坯、钒钛产品(三氧化二钒、五氧化二钒、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钒渣、钛
渣的生产销售;危险货物运输(1);普通货运;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压
力管道安装;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设备、化工设备、工业炉窑设备安装、维修;自动化及仪表工程设计安装;水暖安装;金属构件制造、安装、销售;设
备防腐保温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服务;产品检斤计量服务;皮带胶接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要经相关部门专项审批的项目)、销售;
以下范围仅限分支机构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氮、氧、氩、氖、氦、
氪、氙、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氩氦氙氪氖氟氧多组分混合气、一氧化碳
氢氮氩氦氙氪氖二氧化碳多组分混合气、氖氦氪氙同位素气体、粗苯、焦油、硫
磺的批发(以上品种无储存);铁路运输辅助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2532.31亿元,总负债为1867.74亿元,净资
产为664.57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34.70亿元,净利润为15.80亿元。
(二)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状况
表:发行人2022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增减变动情况
项目2022年度/末2021年度/末
(%)
流动资产合计7173588.727295319.11-1.67
非流动资产合计18149513.8117046624.246.47
资产总计25323102.5324341943.354.03
流动负债合计15064035.7514690802.022.54
非流动负债合计3613369.283561964.291.44
负债合计18677405.0318252766.322.33
5增减变动情况
项目2022年度/末2021年度/末
(%)
所有者权益合计6645697.506089177.039.1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93871.265103629.797.65
营业收入14347012.5714962621.38-4.11
营业利润91678.62326901.70-71.96
利润总额160645.55366798.94-56.20
净利润157984.63299917.10-47.3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9505.03268812.00-48.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3500.341470180.87-37.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3353.53540001.77-320.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507.55-979068.3284.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30176.041025632.26-141.94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77 2.84 -2.46
资产负债率(%)73.7674.98-1.22
流动比率0.480.50-4.00
速动比率0.330.36-8.33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期债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2022年度本期债券不涉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三)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结果
2022年度本期债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变更及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适用信息披露要求。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发行人的偿债资金来源为日常经营和持续融资。
(一)发行人盈利能力及日常经营收益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
6别为10765705.87万元、14962621.38万元和14347012.57万元,净利润分别
为202940.41万元、299917.10万元和157984.63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8528.14万元、
1470180.87万元和923500.34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的经营收入与现金流将
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一定保障。
(二)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和融资能力
2022年末,发行人共获得银行综合授信1305.21亿元,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银行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2022年末发行人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还率均为100%,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曾出现严重违约情况。2022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流动资产余额为717.36亿元,不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98.39亿元,流动资产质量较好,变现能力较强,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变现进行偿债。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的变动情况及有效性分析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是否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名称担保情况
112999.SZ 19 河钢 01 否 无 无 无
本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及有效性无变化。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发行人成立债券偿付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募集资金投放、偿付资金安排、偿债基金专户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同时,发行人制定了详细的偿债计划,并将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保证本息按时足额兑付。发行人聘请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信建投证券受托管理的本期债券未设置投资者保护机制。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作用,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债券偿付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
7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债券代码债券简称还本付息方式付息日债券期限到期日
每年付息1次,
2020年至
到期一次还本,
2024年间2024年11月
112999.SZ 19 河钢 01 最后一期利息 5(年)
每年的1126日随本金的兑付月26日一起支付
注: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在利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额付息,未发生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发行人已于2022年11月28日按时完
112999.SZ 19 河钢 01
成上年度付息工作
(三)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正常,无特殊情况。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无。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4次,均已按相关要求发布相应临时公告。
详情请见本报告“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8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如有)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十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9(此页无正文,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2022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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