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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239号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c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沪23G2Q9K0R3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1、验
2、新
3、注
4、验
BDO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239号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截至2023年6月2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
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
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
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413.732.00元,股本为人民币
235,413,732.00元。根据贵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3
年3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3号文),贵公
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投资
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11010.184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36.33元,均为现金认购。贵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本次申请增加
注册资本(股本)11,010,184.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423,91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246,423,916.00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6月29日止,贵公司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发行
11,010,184股,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84.7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9,962,264.15元,实际应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37,720.57元,其中本次新增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10,184.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79,027,536.57元。
验资报告第1页
BDO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413,732.00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35,413,732.00元,其中注册资本214,012,484.00元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信会
师报字[2023]第ZB10574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 21,401,248.00元由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转股导致,已对外公告,编号“2023-032”,未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验;截至2023年6月29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246,423,916,00元,实收资本246,423,916.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
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幸枫中国注册会计师常明
110001610056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
中国?上海二O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验资报告第2页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3年6月29日止
公司名称: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股东认缴募集资金合计人民399,999,984.7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962,264.1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037,720.57元。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所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会师
会计师事务所110001010056
(特殊普通合伙)1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验资报告第3页
附件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29日止
公司名称: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中国主册会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2,
310000062629
验资报告第4页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大感光”或“公司”)系由深圳市容大电
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7日整体改制设立,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4030610273564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6年6月16日“三证合一”后,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440300279247966X。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5号301(1-3
层)。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印制线路板专用油墨、光刻材料及其配套
化学品的研发,精细化工产品的购销;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化学试剂,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
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此次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数为235,413,732.00股。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7月25日召
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3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
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3
号文),贵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投资者
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11,010,18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33元,
均为现金认购。贵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股本)11,010,184.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423,916.00元,股本为人民币246,423,916.00元。2023年6
月21日,贵公司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贵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11,010,184股,每股面值1元,贵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10,184.00元。具体发行普通股(A股)的发行对象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UBS AG、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6月29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1,010,184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36.33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399,999,984.72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
于2023年6月29日在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7,000,0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92,999,984.72元汇入贵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开立的账号。
验资报告第5页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9,962,264.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0,037,720,57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11,010,18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379,027,536.57元。发行费用明细如下表:
四、其他事项
本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贵公司章程尚未修订,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验资报告第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