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宜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下列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上海瑞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持创新医疗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2022年12月29日公司的子公司上海瑞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子公司”)以司法过户方式取得了创新医疗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医疗”)8.2673%的股份。截至2023年2月23上海岩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岩衡投资”)持有创新医疗1.9146%的股份。自2023年2月23日起,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涉及的表决权委托事项生效,融资租赁子公司与岩衡投资的最终控股股东均为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此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子公司与岩衡投资自2023年2月23日起分别持有创新医疗股票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融资租赁子公司与岩衡投资分别持有创新医疗股票的情形外,融资租赁子公司、岩衡投资不存在与创新医疗的其他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一条等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子公司所
持创新医疗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项涉及创新医疗的减资,谨慎起见,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慧中、郑中巧、蒋薇
2023年7月7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