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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博: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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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博: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换个角度看世界 发表于 2023-7-11 00:00:00 浏览:  70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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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金额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3号文同意注册,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392887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1459025.3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4404221.84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054803.46元,其中股本3392887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273125933.4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4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5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形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安徽融进新能源科811200101410
高新技术产业501311800.00--技有限公司0556800
开发区支行【注
1】
苏州银行股份江苏中信博新能源514531000008
有限公司昆山80067300.00--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2
支行【注1】上海浦东发展江苏中信博新能源890700788010
银行有限公司100000000.00--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1897
昆山支行【注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形式
1】
中国银行股份江苏中信博新能源
有限公司昆山523575033843345675703.46--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陆家支行【注1】昆山农村商业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30522390120152984566.1
银行股份有限280000000.00活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0048699公司陆家支行
1307054803.52984566.1
合计
469
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的账号89070078801000001897于2021年6月18日销户;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的账户51453100000882于2023年1月12日销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的账号8112001014100556800于2023年1月13日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陆家支行的账户523575033843于2023年1月18日销户。
注2: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OSA391899999993010000196 银行专户另有募集资金余额 1046114.56元。
注3: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投资到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另有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54030680.75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安徽省芜湖市
繁昌区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常州生产基地所在地常州市金坛区为项目实施地点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常州生产基地所在地常州市金坛区为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合理业务布局,促进募投项目更高效开展,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
意将公司“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
区的基础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即公司常州生产基地所在地。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刊登《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2、报告期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2020年9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8393099.1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85号)。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48393099.17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3月31日,使用募投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拟投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序号项目名称置换金额金额金额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21592600.0
1501311800.0021592600.00
地建设项目【注】0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
26800499.1
2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80067300.0026800499.17
7
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
48393099.1
合计681379100.0048393099.17
7
注: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1年度追加投资6500万元,追加投资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为56631.18万元。详见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2、利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无余额。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8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8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43240.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利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决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6500万元,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
106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253.46万元。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对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追加投资7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837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2022年5月27日,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800.00美元增资至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占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公司与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约定投资款以借款形式出资。
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和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022年12月、2023年1月签订了借款协议,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出借资金分别为8.00亿印度卢比、1.45亿印度卢比、3.2亿印度卢比,用于支持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建设厂房、购买生产设备、采购存货及日常运营活动。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共从募集资金专户以投资款的方式支付
95544801.00元(折合14029970.00美元)至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OSA391899999993010000196 账户进行银行专户管理,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借款的形式全额支付至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因美元对印度卢比汇率变动原因,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将超过协议约定印度卢比金额的款项退回至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OSA391899999993010000196 银行专户。
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有1046114.56元在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OSA391899999993010000196 银行专户中。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投资到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目的在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尚未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根据《安徽繁昌县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承诺 T+2 年实现营业收入 77716.80 万元、净利润
7998.46 万元;承诺 T+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9890.24 万元、净利润 13298.03万元;承诺 T+4年实现营业收入 125901.22 万元、净利润 11450.83 万元。2021年实际实现营业收入44157.23万元、净利润925.09万元;2022年实际实现营
业收入143625.28万元、净利润1081.10万元;2023年1-3月实际实现营业
收入23413.32万元,净利润88.88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承诺实现营业收入 249082.35万元(T+4年 1至 3月收入按全年收入的 3/12计算),实际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1195.83万元,实际累计实现收入与承诺实现营业收入相差 15.21%;累计承诺实现净利润 24159.20 万元(T+4年 1至 3 月净利润按全年净利润的3/12计算),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2095.07万元,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实现净利润相差91.33%。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效益承诺是假定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独立对外经营的效益,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实际销售给母公司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外销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等职能,但无法具体区分因该事项产生的损益归属,因此上述项目实际效益以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列示,其中2023年1-3月实际效益未经审计。
该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存在差异,主要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效益的口径与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存在差异,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仅作为公司的生产基地不直接对外销售,因此两者效益可比性不强。此外,2021年起硅料价格持续上涨,直到2022年末才有所下降,导致2021年度、2022年度装机成本上升,地面电站投资放缓以及钢材价格大幅上升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等因素也是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的重要原因。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本报告于2023年7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9294.36
募集资金总额:130705.4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9294.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590.462020年度:35740.25
2021年度:44503.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4.22%2022年度:47741.64
2023年1-3月:1308.98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截止日项目序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完工程度号投资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的差额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50131.1856631.1840358.7350131.1856631.1840358.73-16272.45已完成
基地建设项目【注1】【注2】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2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8006.738006.737382.328006.738006.737382.32-624.41已完成
司研发中心项目【注2】中心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不适用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500.00不适用65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
4超募资金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
12090.469449.8712090.469449.87-2640.59尚未完成
能源私人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43977.1143240.0143977.1143240.01-737.10不适用注1: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1年度计划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6500万元,追加投资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为56631.18万元。
注2:根据公司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3月31日,共永久补流募集资金18863.43万元,其中“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161.93万元、“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1.50万元”。
注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是指根据公司历次决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含超募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项目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是否达到项目承诺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累计产能利用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3月实现效益预计效益项目正常经营年份(含建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期)的经济效益评价,
1129.22%不适用925.091081.1088.882095.07否
【注1】其中平均净利润9188.61万元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项目【注2】
3补充流动资金【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
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源私人有限公司【注2】
注1: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披露的效益承诺是假定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独立对外经营的效益,募投项目筹建期间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给母公司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外销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等职能,但无法具体区分因该事项产生的损益归属,因此上述项目实际效益以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列示,其中2023年1-3月实际效益未经审计。该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存在差异,主要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效益的口径与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存在差异,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仅作为公司的生产基地不直接对外销售,因此两者效益可比性不强。此外,2021年度、2022年度硅料价格上涨导致装机成本上升、地面电站投资放缓以及钢材价格大幅上升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等因素也是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的重要原因。
注2: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未承诺效益,江苏中信博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尚处于投资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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