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对本次资产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提高公司整
体运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价格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价格合理,定价公允。
3、公司就本次交易拟与交易对方签署协议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一般的商业条款,相关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时,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何淑光、欧阳韬、刘杰成
2023年7月12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