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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2023-05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2015-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暨
相关年度审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研股份”)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暨相关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5-2019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5-2019年度审计报告》。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2015-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107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35号。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韩华、杨立军、胡鑫、张舜、刘佳春、匡理鹏、周卫华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同日韩华、张舜、匡理鹏收到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
1号)。
3公司结合《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并通过全面自查后,发现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的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15-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公告请详见公司于
2023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和《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二、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表更正事项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
对于2015-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事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先前已于2023年1月19日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3]第12-00001号《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追溯重述后导致公司2016-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2015-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且更正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23]第12-00238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5-2019年度审计报告》),本次审计报告中所涉及财务数据与2023年1月19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3]第12-00001号《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中所更正的数据不存在差异。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2015-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3年1月19日公司董事会已经对公司2015-2019年度会计差
错更正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是因2015-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且更正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23]第12-00238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所列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与1月19日的差错更
4正数据不存在差异,因此,董事会同意2015-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3年1月19日监事会已经对公司2015-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
正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是因2015-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且更正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23]第12-00238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所列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与1月19日的差错更正数据不存在差异,因此,监事会同意2015-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因2023年1月19日披露的2015-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且更正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23]第12-00238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所列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与1月19日的差错更正数据不存在差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2015-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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