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会议相关文件,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孙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孙公司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与广东中梁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签订《HJT太阳能组件购销合同》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1(本页无正文,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署
赵军:
孙连平:
年月日
2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