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80|回复: 0

丽珠集团:关于签署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

[复制链接]

丽珠集团:关于签署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

土星 发表于 2023-7-22 00:00:00 浏览:  48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0513、01513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公告编号:2023-06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
布了《关于签署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现就上述公告中披露的《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主要条款中的财务条款内容补充说明如
下:
一、本公司应按《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约定的里程碑节点向华汇拓医药支
付最高不超过8600.00万元人民币(包括首付款和开发里程碑金)。其中:
1、本协议生效后,支付首付款3500.00万元人民币;
2、完成首个适应症 I 期临床试验,支付开发里程碑款 600.00 万元人民币;
3、完成首个适应症 II 期临床试验,支付开发里程碑款 1000.00 万元人民币;
4、完成首个适应症 III 期临床试验,支付开发里程碑款 2000.00 万元人民币;
5、首个适应症国内获批上市,支付开发里程碑款1500.00万元人民币。
若第二个目标产品(以 HHT120 分子研发而成的其他任何医药产品)再次达
成上述里程碑事件,无需再支付任何里程碑款。
二、目标产品在大中华区域内获批上市销售后,本公司应根据《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每年向华汇拓医药支付大中华区域内全年净销售额(本公司向终端销售目标产品含税开票价格的百分之五十)6%的销售提成。销售提成支付期限以目标产品上市销售起10周年或直至目标产品化学结构的专利权到期日两者较晚
的期限届满为止。如果在大中华区域内某个区域出现第三方竞品上市,则按协议约定该区域减少销售提成比例至1%。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7 14:38 , Processed in 0.224461 second(s), 52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