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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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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归 发表于 2023-7-21 00:00:00 浏览:  87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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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0证券简称:联瑞新材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晓冬先生、刘述峰先生、李长之先生、曹家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潘东晖先生、朱恒源先生、吴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吴凡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东晖先生、朱恒源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凡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二、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本次董事会换届暨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方可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
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晓冬,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共产党
江苏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粉体技术分会理事长。1995年7月至2000年5月任连云港市白蚁防治中心职员;2000年5月至2002年3月任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厂长助理;
2002年4月至2014年8月历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
经理、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期间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
7月至今任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晓冬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485323股,通过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407500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述峰,男,1955年出生,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5年12月至1984年9月任广东省外贸局科员、副处长;1984年10月至1994年6月任香港粤商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4年7月至
1996年12月任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副总经理;1990年1月至2015年3月历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起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生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湖
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生益发展有限公司、咸阳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东莞生益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4月至2014年8月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述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长之,男,194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劳动模范。1979年12月至1984年9月任连云港市金刚砂厂厂长;1984年9月至2002年3月任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厂长;2002年4月至2014年8月历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长之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李晓冬先生是父子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长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0125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家凯,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至2003年4月历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员、工段长、领班、工艺主管;2003年5月至2014年7月历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
限责任公司技术质量部副经理、制造一部经理、品管部经理、技术部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等职务;2014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技术中心经理;2022年
1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监;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家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28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潘东晖,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高分子化工专业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1982年 11月至1989年3月历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1989年
3月至2001年4月历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副处长、处长、办公室副主任,高
级工程师;2000年2月至2011年12月历任中国硅酸盐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副
理事长;2001年4月至2004年12月历任中国建材工业协会国际合作部主任、
教授级高工、科教委副主任;2004年12月至今历任中国建材联合会科教委副主
任、主任、科技工作部主任、副秘书长、结构调整与发展部主任、特别副会长;
2016年7月至今历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副会长、会长;2017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东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朱恒源,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1991年8月至1995年7月在广东省珠海市江海电子公司工作;1998年6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14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2022年8月任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2022年9月任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恒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凡,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助教,会计学教师;2020年6月至今任南京林业大学讲师,会计学教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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