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00152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维科技术
股票代码:600152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东文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减持计划....................................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3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释义
维科技术、公司、上市公司指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杨东文
一致行动人指李婷,系杨东文配偶信息披露义务人自维科技术上市以来,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7745500股,占维科技本次权益变动指术股份总数的1.48%;自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
4694900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0.89%;李婷
于2022年12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3403700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0.65%。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元指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杨东文
性别:男
国家:中国
在公司任职: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二、一致行动人——李婷
李婷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杨东文之配偶,根据《收购管理办法》杨东文与李婷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李婷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李婷
性别:女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东文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李婷女士除持有维科技术0.19%的股权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维科技术的股份的目的是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维科技术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杨东文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维科技术股份36686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李婷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以其他方式,
取得维科技术股份440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股东名册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数量(股)数量(股)例(%)例(%)
持有股份366867756.98242463754.62杨东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6867756.98242463754.62
持有股份44037000.8410000000.19李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4037000.8410000000.19
合计持有股份410904757.82252463754.81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10904757.82252463754.81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
6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由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转让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减少,累计变动减少至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2249000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0.43%;于2022年
11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770000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
0.15%;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减持股份3000000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0.57%,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1726500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0.33%;自
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
4694900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0.89%;李婷于2022年12月5日,通过大
宗交易减持股份3403700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0.65%。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
(股)(%)
2022年9月21日至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22490000.43
2022年9月30日股
人民币普通
大宗交易2022年11月24日7700000.15股杨东文
2022年12月27日至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30000000.57
2022年12月29日股
人民币普通
大宗交易2022年12月30日17265000.33股人民币普通
李婷大宗交易2022年12月5日34037000.65股
合计---111492002.13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2023年7月20日21783000.41股杨东文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2023年7月21日25166000.48股
7合计---46949000.8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8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区减持数量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间(元/股)(股)(%)
2022年12月
集中竞价16.9499400000.18
27日
集中竞价2022年12月15.7432100000.04杨东文28日
集中竞价2022年12月15.96718500000.35
29日
2022年12月
大宗交易14.29017265000.33
30日
合计---47265000.90
2023年7月
集中竞价8.152421783000.41
20日
杨东文
2023年7月
集中竞价8.016225166000.48
21日
合计---46949000.89
除上述情形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楼
电话:0574-87341480
传真:0574-87279527
联系人:黄青
11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东文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一致行动人:李婷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12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浙江省宁波市柳汀街上市公司名称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
225号20楼
股票简称维科技术股票代码600152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务人注杨东文深圳市宝安区称册地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杨东文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持股数量:36686775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持股比例:6.98%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一致行动人:李婷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403700股
持股比例:0.84%杨东文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持股数量:24246375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持股比例:4.62%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一致行动人:李婷
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000000股
持股比例:0.19%
13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7月21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时间及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否□此前6个月是否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不适用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不适用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不适用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以下无正文)
14(本页无正文,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东文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一致行动人:李婷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15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