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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盈康生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2020年7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医投”)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9631274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1元。
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2939997.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051786.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888210.88元。2020年7月20日,该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2020年7月29日,该次发行新增股份96312746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至今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96312746股,经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42167010股。
自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1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形。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64216701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96326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02%;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545840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9998%。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盈康医投在认购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时在《收购报告书》中作出如下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盈康生命的股票自股票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在此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限售期内,本公司由于盈康生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增加的盈康生命的股票,亦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631274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4.9981%;本
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631274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4.998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通数所持限售股份总本次解除限售数本次可上市流通序号股东名称量占公司股份总额数(股)量(股)数量(股)
的比例(%)
1盈康医投96312746963127469631274614.9981%
2本次可上市流通数
所持限售股份总本次解除限售数本次可上市流通序号股东名称量占公司股份总额数(股)量(股)数量(股)
的比例(%)
合计96312746963127469631274614.9981%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数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比例量(股)股份数量比例
(股)(%)(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632624615.0002-96312746135000.0021
高管锁定股135000.00210135000.0021
首发后限售股9631274614.9981-96312746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584076484.9998+9631274664215351099.9979
三、总股本642167010100.00000642167010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盈康生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
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国泰君安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毛宁陈聪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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