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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3-08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近日收到《民事起诉状》,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望城支行”)将长沙铜官窑起诉至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 
原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 
被告: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诉讼事由 
长沙铜官窑和长沙银行望城支行于2020年1月签署《人民币借款合同》,长沙银行望城支行向长沙铜官窑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10亿元,贷款期限为10年。由于长沙铜官窑和长沙银行望城支行就贷款偿还存在争议,长沙银行望城支行起诉至法院要求长沙铜官窑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等。 
(三)主要诉讼请求 
依法判令《人民币借款合同》项下未偿还的贷款立即到期;依法判令长沙铜 
官窑立即偿还长沙银行望城支行贷款本金4.10亿元及相关利息;依法判令长沙银行望城支行对长沙铜官窑抵押的房产优先受偿;依法判令长沙铜官窑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 
总金额合计439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92%。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及子公司也将积极与原告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原告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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