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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9证券简称:天合光能公告编号:2023-101
债券代码:118031债券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7月27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20382股,占公司总股本2173560162股的比例为0.005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6.55元/股,最低价为36.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4005.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30日及 2023年 6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3)。
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5元/股(含)调整为 64.52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3年
7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120382股,占公司总股本2173560162股的比例为0.005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6.55元/股,最低价为36.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4005.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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