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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问询函》的回复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
函》已收悉,豫光金铅股票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本公司作为豫光金铅的控股股东,经公司自查,公司正在筹划引
进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事宜,2022年11月28日,投资方
河南裕金高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交
了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了报名保证金。目前,投资方正与公司股东
济源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就《增资协议》相关内容进行协商。除此
事项外,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豫光金铅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
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
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函告。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23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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